2019年湖南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教師40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和等文件精神,經研究,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計劃公開招聘高校教師30名,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計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1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高校教師30名、幼兒園教師10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和《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和附件2)。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http://www.xnyesz.com)。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http://www.xnyesz.com)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和附件2)。
(1)報考年齡:報考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即在198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的;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具體要求以《招聘崗位信息表》為準。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專業設置以國家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目錄(2012年)》作為基本依據。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 由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認定。
(4)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將不予聘用。
(5)報考人員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19年上學期結束,按學年度計算,一年按2個學期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考生須在2019年6月12日8:30至2019年6月19日17:30前按要求將報考資料發送郵箱xnyzzxczp@126.com。報考資料含:①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及其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3);②身份證掃描件(正反兩面制作成一個PDF文檔);③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④應聘崗位專業教師資格證掃描件;⑤報考人員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295*413像素,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⑥其它證明材料(如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將以上資料以“崗位名稱+姓名+資料名”(如“語文教師張三報名表”)命名后制作成壓縮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xnyzzxczp@126.com),壓縮文件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學校對電子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在2019年6月 27日- 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攜自行填寫好的《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及其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3)和《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其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準考證》(附件4)來學校繳費和辦理筆試準考證。初審不合格者,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將通過電話聯系告知。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請報考人員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3.辦理筆試準考證和繳費地點。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行政樓3樓307室。代領筆試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出具委托函。(地址:郴州市內乘2、3、16、63、65路公交車可達)
4.繳費標準。招聘考試考務費每人90元。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發送報考資料到指定郵箱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考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資料應當真實、準確。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宣傳人事處。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崗位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比例)。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少數專業特殊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學校提出申請,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6月20日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 6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來學校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 6月25日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20%)與《專業基礎知識》(80%)。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9年6月30日(星期日)9:00-11:30,15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6.筆試成績公布。2019年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布。
(三)資格審查
筆試后、面試前,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1.資格審查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考生須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原件來學校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
2.現場資格審查內容。根據招聘崗位計劃要求,對報考人員相關證件材料逐一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本人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等)。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的原始證明(包括單位證明、社保證明、聘用合同、工資明細等)。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同一崗位遞補最多不超過一次,筆試成績低于50分不得列入遞補對象。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現場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接受現場資格審查時當面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未按規定要求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提交的現場資格審查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面試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公共基礎課教師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試教;專業技能型學科教師面試形式為試教+技能展示;輔導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具體面試形式詳見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和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規定。只需試教的:面試成績=試教成績×100%;試教+技能展示的:面試成績=試教成績×70%+技能展示成績×30%;只需結構化面試的: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100%。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與排名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填寫聘用相關材料,學校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上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報考人員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無法及時聯系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學校組織宣傳人事處。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面試后,對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2295500。
六、招聘考試服務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宣處, 0735-2357326
七、本方案中招聘程序和具體事項由郴州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
附件1: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3: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及其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4: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準考證.doc
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