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公安職業學院10人公告
按照安徽公安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發展需要,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改善和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等規定,現就2019年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計劃
招聘對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以下簡稱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以下簡稱刑警學院)報考安徽公安職業學院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
招聘計劃:10名。
三、招聘條件
(一)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3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投遞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截止到2019年6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填寫《2019年安徽公安職業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審查表》(見附件),粘貼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并將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有關部門出具“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并能取得××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書面證明和參加2019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以下簡稱“公安院校聯考”)分數證明或分數條(須由學校有關部門驗證蓋章)等材料掃描成PDF文件,發送到報名郵箱:gaxyzzb@163.com,電子文件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審查表中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筆試
以報考人員參加公安院校聯考總成績作為2019年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須達到50分(含)以上方可報名。
六、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個人近期二寸照片2張、學歷和學位書面證明和筆試成績證明(均須由學校有關部門驗證蓋章)等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進行遞補。
七、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人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2.體能測評組織: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
八、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人選:體能測評合格人員。
2.專業測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15分鐘,滿分100分。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75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學院網站公告。體能測評和專業測試不收取費用。
九、成績合成
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按照6:4比例合成為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組織: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有關規定執行。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二、公示和簽訂就業協議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在安徽省公安廳(www.gat.ah.gov.cn)、安徽公安職業學院(www.ahgaxy.com.cn)網站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院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
十三、報批聘用
由省公安廳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社廳辦理有關報批聘用手續。對違反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由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四、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安廳、安徽公安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65381209;監督舉報電話:0551-6538228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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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安徽公安職業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x
2.2019年安徽公安職業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審查表
安徽公安職業學院
2019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