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黃山學院招聘28人公告
為做好2019年度黃山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見“2019年度黃山學院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一)。
相關待遇
(一)符合安徽省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引進高校領軍人才和團隊的意見》中規定的一類、二類、三類人才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待遇面議。
(二)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11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10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10萬元,理工科15萬元;
4.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三)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員)
1.緊缺專業(建筑學、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鄉規劃、計算機、機械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旅游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會計學、審計學、企業管理、統計學、設計藝術學、音樂與舞蹈學、學前教育、廣播電視藝術學、播音主持等學科專業):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10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8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8萬元,理工科12萬元;
(4)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2.相對緊缺專業(數學、教育學、外語、其它經管類、其他理工學類等學科專業):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9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6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5萬元,理工科8萬元;
(4)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3.其它專業: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7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5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5萬元,理工科8萬元;
(4)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四)引進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其它待遇
1.享受高層次人才特殊津貼
引進的領軍人才、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享受特殊津貼,具體參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2.引進的教授(正高)、緊缺專業及相對緊缺專業博士等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學校安排工作
(1)根據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條件與省廳、學校有關政策等情況,按編內、人事代理、編外勞動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層次人才調離學校時,其配偶須同時調離;
(2)引進的人才來校后,以黃山學院為主持單位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及以上、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或其配偶獲得碩士學位,經個人申請、學校研究通過,其配偶可以一類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3)屬學校引進或培養的二級以上教授、省部級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經學校研究通過,可納入編內引進計劃安排其配偶或子女(合計限1人,本科及以上學歷)工作,經安徽省教育廳審核批準后予以編內聘用(如未批準則按一類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安排住房相關事宜
(1)對于引進的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積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具體根據房源情況確定),實際住房面積超出贈送面積部分按校內超面積價格購買。
(2)在如學校安排住房需要裝修或學校暫無法提供合適房源,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安排過渡住房。
4.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正高)或副教授(副高)、相關專業博士后出站人員享受贈送住房面積在原定基礎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擬聘博士最高學歷畢業專業與計劃需求專業名稱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檔次執行。
6.如果夫妻雙方同時引進的,安家費按兩人中個人就高發放,不重復計發,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科研啟動費可分別計發,科研啟動費發放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執行;所有引進人才安家費為稅前收入,一次性發放,經主管部門批復予以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后發放。安家費發放、住房辦證等相關稅費由本人承擔。
7.屬學校重點發展專業或科研業績成果突出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經學校批準可適當提高引進待遇,特需崗位可按年薪制、項目工資制等方式兌現待遇。
8.學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如屬于黃山市急需緊缺專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等,可根據《中共黃山市委黃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黃字〔2015〕1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享受黃山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政策待遇。
(五)碩士副高人員(緊缺專業)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7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2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5萬元,理工科8萬元。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海外相關專業均可報考;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應聘專職教師崗位且具有兩年以上相關行業、企業工作經驗的聘用人員年齡經學校批準可放寬至35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職稱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級學科帶頭人、教授等高層次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學校急需引進的緊缺專業教師經學校研究批準后年齡可適當放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
應聘人員簡歷及“黃山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情況表”(附件二)請以附件形式發送到郵箱hsursc@126.com或登錄http://zpjob.acabridge.cn/school/1869發送簡歷等材料報名,主題為:姓名+學校+學歷(專業)+應聘專業崗位,附件為電子版簡歷(doc或pdf格式)、簡歷內須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經歷、工作實踐經歷、業績成果概況、家庭婚姻情況等基本信息。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16日24:00。(如應聘人數未足筆試開考比例,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接收簡歷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
六、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提交簡歷材料后,須經學校應聘崗位所在單位和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通知符合條件人員來校參加考核。
七、考試
應聘同一專業崗位的須形成競爭,擬通知參加考核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少量緊缺專業碩士或博士、教授崗位如達不到3:1,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組織考核。
考試由筆試、綜合面試兩個模塊組成。
(一)專業筆試
專業筆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于考核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公布。
(二)綜合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綜合素質。面試順序現場抽取。成立面試考官組(成員7人以上)。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具體時間、地點、方案另行通知。
八、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根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兩個模塊合成確定,各項考核成績均為百分制,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九、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9年12 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體檢、考察、公示或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十二、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校紀委和人事處的監督指導下,由各具體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黃山學院紀委0559-2546599。
(二)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及所學專業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學校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就業報到證/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學校將不予聘用。
(四)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同時報名多個崗位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五)本招聘啟事最終解釋權歸黃山學院人事處所有。如對招聘工作有不明之處,請與我校人事處聯系,聯系人:曹老師,聯系電話:0559-2546556, 我們將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
點擊下載>>>
黃山學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