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珠海市文化藝術中心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人公告
來源:珠海宣傳網
2019-06-13 10:48:48
珠海市文化藝術中心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珠海市有關規定,我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珠海市文化藝術中心事業單位人員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珠海市文化藝術中心是中共珠海市委宣傳部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組織文藝作品創作和重大文學藝術活動,組織文藝評論、學術交流、人才培養、文藝理論研究和對外文化交流,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繁榮發展文化藝術事業,保護傳承城市文化根脈。
二、招聘崗位、人數、對象、資格條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崗位:珠海市文化藝術中心專業技術崗位。
(二)招聘人數:2人。
(三)崗位職責:
1.崗位1職責:負責大型舞劇、音樂劇的創作、排練和表演,國家及省、市大型綜藝晚會的策劃、組織和實施等。
2.崗位2職責:負責話劇的劇本創作及改編,組織話劇排練、活動策劃、表演等。
(四)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含計劃生育),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
2.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學歷證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以符合崗位條件的本科階段學歷報考)。
3.報考崗位1須具有舞蹈編導專業國家一級導演職稱,且個人或主創的作品獲得過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或文化部“文華獎”;報考崗位2須具有國家一級演員職稱,且個人或主創的作品獲得過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或文化部“文華獎”。
4.年齡在55周歲以下(即1964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年限計算截止至2019年6月,可累計)。
(五)下列人員不得應聘:不講誠信正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聯合懲戒對象的;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影響期限內的;近2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時間及地點:
現場報名:2019年6月26日-28日(8:30-12:00,14:30-17:00);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東路2號市機關大院1號樓829室。咨詢電話:0756-2155061。
郵寄材料報名:將材料郵寄到上述地址,收件人:曾小姐,郵政編碼:519000。郵遞材料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28日17:30(以郵件送達現場報名地點的時間為準)。
3.報名所需材料:①《珠海市文化藝術中心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附件1)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1張粘貼在《報名表》上);②身份證及復印件;③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④《計劃生育情況承諾書》(樣式見附件2)。
現場報名時,須準備上述材料的原件及②③的復印件。郵寄材料報名的,請郵寄上述①④的原件及②③的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的,當場查驗報名材料原件;郵寄材料報名的,在面試前或考察時現場查驗報名資料原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招聘事項通知》等事項,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宣傳網(http://www.zhxc.gov.cn)公告,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1.因報名資料不予退還,故郵寄報名的材料除《報名表》、照片和《計劃生育情況承諾書》外,其它材料請勿郵寄原件;2.郵寄材料報名的,如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招聘方式
若符合報名條件人數僅為1人時,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進行招聘,考察通過即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合格直接進行擬聘人員公示程序。
若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為2人及以上時,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即通過面試考官提問、考生作答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專業知識、業務能力、言語表達與溝通能力等。每名考生回答4道題,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及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各崗位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宣傳網公布。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招聘形式及地點:詳見《招聘事項通知》。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在指定的珠海市內的三甲醫院進行,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時間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珠海宣傳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將招聘結果報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人事調動、聘用等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市委宣傳部負責解釋。咨詢、監督或投訴電話:0756-2155061,聯系人:曾小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2.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3.有其它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的。
(三)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擬聘資格:1.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3.放棄聘用或不服從組織調配的;4.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聘用的。
上述(二)、(三)如因所列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按該崗位面試合格考生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附件:
中共珠海市委宣傳部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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