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宜昌市興山縣儲備人才引進60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和《興山縣急需人才和儲備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興辦文〔2015〕6號),擬組織2019年興山縣儲備人才引進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及崗位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
具體引進崗位、計劃、崗位比例詳見《2019年興山縣儲備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
對報名人數和筆試參考人數達不到崗位比例要求的(詳見附件1),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引進計劃。
二、引進方式
此次引進采取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的方式。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權重計算綜合成績。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具體引進條件見《2019年興山縣儲備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引進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引進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已進入興山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進程序
(一)發布引進公告
本次公開引進公告通過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ngshan.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興山縣古夫鎮昭君路8號)。
3.報名要求:
(1)現場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攜帶《2019年興山縣儲備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式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出具的有效證明(證明必須寫明是否為全日制學歷、專業、畢業時間,學校加蓋公章)先報名,2019年8月1日前向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供正式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若不能按時提供或提供的證件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2)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繳納報名費50元。筆試前,因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見附件1)取消崗位計劃導致需要退費的考生,請在7月10日憑報名繳費票據到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413辦公室)辦理退費手續。
(3)考生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一般不得變更,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的,須及時向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413辦公室)報備。
(5)根據有關規定,“大學生村官”應在基層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報名參加本次引進,可在筆試成績增加5分后再計算筆試折合分。“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中,申請加分者,應填寫《興山縣儲備人才引進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3),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7月1日下午5:00以前提交到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413辦公室)。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領取筆試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9年7月11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憑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413辦公室)領取。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筆試為綜合知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涉及政治理論知識、法律知識、職業能力和其他相關知識。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時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ngshan.gov.cn/)公示。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部分特殊崗位按招聘崗位1:2,若超過1:3比例的按1:3)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因考生放棄面試造成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比例要求的,準予參加面試;若該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方案由中共興山縣委組織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
面試時,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原件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面試候考室。面試方案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六)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組織加試面試,加試面試成績為考生最后的面試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七)體檢、考核和公示
1.體檢。體檢對象按引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由中共興山縣委組織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核時間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3.公示。考核結束后,中共興山縣委組織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擬聘人員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引進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公示期間有信訪及其他反映的,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聘用;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可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管理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聘用單位為其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被聘用1年后再為其辦理正式進編手續。
2.此次公開引進人員在興山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若參加本縣以外的其它各類考試,不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要求調離我縣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它
1.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2.本次公開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0717-2584512;舉報電話:0717-2583129。
中共興山縣委組織部 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