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瓊中縣教師招聘78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依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和《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育人才(教師)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現將我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78名,招聘崗位及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愛崗敬業、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2019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報名時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及加蓋認定機構公章和《教師資格證認定申請表》),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一致。
(三)招聘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小學一級(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9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出生。
(四)瓊中縣以外在編教師報考需經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或處分期未滿的,或思想政治素質差,有違法犯罪記錄者;
2.身體不健康,不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者;
3.在校學生、服務期未滿的本省特崗教師和本縣在編教師;
4.其他不適合教師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六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
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海南省教育廳網站和華中師范大學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郵寄材料方式報名。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辦公樓三樓人事股(瓊中縣縣城國興大道縣職業技術學校院內)。
聯系人:王老師,電話:0898-86222401。
(2)郵寄材料報名:將《海南省瓊中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相關材料復印件于2019年7月15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至: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人事股,郵編:572900,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0898—86222401,0898—86225634。
2.報名材料:《海南省瓊中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3)和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應聘材料復印件、《應聘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詳見附件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報名材料不齊者不接受報名。現場報名須提供報名應聘材料原件,與應聘材料復印件核對后當場退回。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材料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列好目錄按序裝訂。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類)招聘崗位,其中應聘初中教師者只須填一個學段學科(如初中語文),綜合成績入圍后再按照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崗位(學校、學科),并說明是否愿意服從調劑安排。
4.每個學段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學段學科崗位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人數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段學科招聘計劃數。
(二)資格審查
由瓊中縣2019年中小學教育人才(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并經瓊中縣2019年中小學教育人才(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將資格審查結果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郵寄材料報名者在領取準考證前須提供報名應聘材料原件,與應聘材料復印件核對后當場退回,核對無誤發放準考證。應聘人員要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材料信息不真實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形式,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教育教學理論基礎知識(含教育學、心理學),任教學科的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運用:由專家組按學段學科報縣教育人才引進領導小組同意后設立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入圍面試,其筆試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結束后即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1)組織專家組對入圍面試應聘者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現場陳述、答辯及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成績將按學段學科由專家組報縣教育人才引進領導小組同意后設立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達到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其面試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
瓊中縣2019年中學教育人才(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者的綜合成績結合專家組意見劃定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試成績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考察和體檢
1.根據各學段學科招聘崗位數,按照考試的綜合成績在達到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前提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相關程序選擇調劑后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綜合分數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試排名順序;若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不服從學段學科崗位選擇調劑而棄權則在達到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名單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后,將組織考察組調閱、查閱被考察人選的檔案資料或進行實地考察,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報考條件等方面進行資格復查和綜合考察。
2.考察人選還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縣級以上計生部門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3.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瓊中縣2019年中學教育人才(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當天不得以各種理由延遲或缺席,否則取消體檢資格。若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招聘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以復查結果為準。
4.報考人員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錄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由瓊中縣2019年中小學教育人才(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在達到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調劑。
(五)聘用
1.瓊中縣2019年中學教育人才(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成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崗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調劑,再按規定程序辦理。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但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將擬聘用人員報縣政府批準后簽訂聘用合同。
3.聘用人員(以下稱新聘用教師)要在規定期限內報到上崗,無特殊理由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用教師按規定享受我縣同類在編在崗教師工資、社保等相關待遇(即同等待遇),并由受聘學校提供教師周轉宿舍和基本生活用品,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內在年度考核合格情況下逐年全部安排入編;其中屬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和學年度考核為優秀者及在偏遠鄉鎮工作者優先入編。
(二)新聘用教師須與相關學校簽訂5年聘用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一次性發放大學期間學習、生活、交通費補貼(具體見附件1),如戶口遷入我縣,可按我縣在編在崗教師同等待遇購買保障性住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師在所聘單位服務滿5年以上(含5年)才能離職或流動。如服務少于5年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被聘用單位解聘等)的,縣財政已一次性發放的大學期間學習、生活、交通費補貼須全額退還給財政部門。若購買的保障性住房未裝修,縣政府按原價回購;若已進行裝修或改動,縣政府不再進行回購,新聘用教師須按照離職當時房屋市場估價補交差價款給縣政府。
六、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育人才(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象。舉報電話:0898-86221770 0898-86230538 0898-86222401
七、本公告由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海南省瓊中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計劃及一次性發放大學期間學習、生活、交通費補貼標準表.doc
附件2.海南省瓊中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招聘材料目錄表.doc
附件3.海南省瓊中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