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安慶宿松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49人公告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宿松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49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見《2019年宿松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本公告將在宿松縣政府網(http://www.susong.gov.cn)、宿松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http://xxgk.susong.gov.cn/web/unit.aspx?unit=313233200)、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ahsspta.com/)發布;此后有關招聘信息將陸續在宿松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和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發布。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8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我省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的學歷與專科畢業生學歷同等對待;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的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學歷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學歷同等對待。上述人員須同時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
1、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9年6月26日上午8時至7月2日下午17時,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流程
(1)登錄報名
登錄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后,點擊右側“考試報名”進行報名。
點擊“填寫報名表”,閱讀“報名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 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名時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崗位條件規定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完成報名階段的其他工作。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7月3日17時前可登錄宿松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報考資格初審情況。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的,可于7月3日17時前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4日17時前登錄宿松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費用和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合計90元)。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考費用的支付工具(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開通網上銀行的貸記卡、借記卡)。
(4)開考比例及相關事項
崗位代碼分別為190116、190117、190119、190124、190125、190128、190129、190132、190134、190137、190138、190139等緊缺專業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其它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并于2019年 7月5日在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站上公布。請各位報考者及時登錄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自己所報考崗位是否取消,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原報考者,可在2019年7月6日17:30前登陸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所報崗位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適當核減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5)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7月18日8時后登錄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登錄報名后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其他說明
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攜帶相關證書到宿松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人民中路241號人社局大樓7樓)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或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站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各增加2分。
(二)筆試
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及分值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分為兩個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常識、判斷推理、寫作和計算機基礎知識。分值120分。
專業知識筆試內容:各招聘崗位的專業知識,具體考試內容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分值120分。
按公共基礎知識得分的30%、專業知識得分的70%合成計算筆試總成績,即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得分×30%+專業知識得分×70%,在統計過程中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筆試時間:2019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
其中:8:30—9:30 公共基礎知識
9:30—11:30 專業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考試開始前發放公共基礎知識試卷和答題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其試卷和考試答題卡;專業知識考試前5分鐘發放其試卷和答題卡,專業知識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上公布筆試成績。
為保證新進人員的基本素質,設置筆試總成績70分(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加分)為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三)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公布后3日內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
在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下,資格復審工作由各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的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須另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屬全日制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9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即確定為面試對象,繳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面試方式、內容及分值。
中共宿松縣委黨校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縣文化館面試采取舞蹈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其他單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面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
面試對象要確保聯系電話的暢通,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確定,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若某一崗位面試實到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該崗位考生面試分數應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結構化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中共宿松縣委黨校和縣文化館面試方案另行公布。
3.面試組織實施。結構化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試講工作由中共宿松縣委黨校組織,縣人社局指導、監督;舞蹈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縣文化旅游體育局和縣文化館組織,縣人社局指導、監督。
應聘者的考試最終合成成績,在面試結束后10天內公布。
(五)成績合成
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70%與面試成績的30%合成,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1.2×70%+面試成績×3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實際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筆試成績高的優先;B、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優先;C、“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優先。
(六)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等參與,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參與。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考察對象要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樣表見附件2)、個人檔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證件材料。考察過程中要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作進一步審查,確認其報名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根據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結果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主管部門集體研究后初定擬聘用人員,并會同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招聘情況和招聘結果提交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松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對報考人員(2019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畢業生)在2019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在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1.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3.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逾期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具體承辦,相關單位共同配合。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63號)規定,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有關事宜
面試費用根據相關規定收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本《公告》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6-7849317(縣人社局事業股)
監督舉報電話:0556-7849303(縣人社局協調督查股)
附件2: 2019年宿松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報考人員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表樣)
宿松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