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音樂學院專任教師招聘12人公告
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音樂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音樂學院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廳級。學院為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區,主要承擔研究生、本科生教學科研及藝術創作表演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12個崗位,共12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9年9月30日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我院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我院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符合學院引進人才政策的,經學院研究后可以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24:00止。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應聘人員請到浙江音樂學院官網(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下載報名表進行填寫,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崗位代碼及要求參見附件1)后以附件形式發送至rsc@zjcm.edu.cn。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表未按格式填寫、不發送到指定郵箱、僅發送報名表不報崗位代碼或報多個崗位代碼者,均視為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學院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在7月5日左右在學院主頁公告欄進行公布,應聘者可自行查詢。
本次招聘的崗位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二)資格復審
初審合格的應聘者,需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供報名表紙質稿、身份證、從本科起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外留學人員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暫提供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職稱證書、近期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項目立項(結項)證明材料(須由所在單位科研部門蓋章確認)、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張),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三)考試
根據崗位分類,考試形式及內容詳見《浙江音樂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考試形式與內容》(附件2),各項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程序及總成績比例構成按下列辦法確定:
1.崗位A19-01需進行初試,考核形式為筆試。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名單。復試由專業能力測試、試講和面試等3個環節構成。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筆試成績*40%)+復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30%+試講成績*20%+面試成績*10%)。
2.A19-02、A19-03、A19-07、 A19-11、 A19-12等5個崗位需進行試講和面試。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
3.A19-04、A19-05、A19-06、A19-08 、A19-09等5個崗位,需進行初試,考核形式為專業能力測試。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名單(若資格復審通過人員不足5人,直接進入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復試由專業能力測試、試講和面試等3個環節構成。考試總成績=復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試講成績*30%+面試成績*10%。
4.崗位A19-10,需進行初試,考核形式為上機操作。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名單。復試由試講、成果展示和面試等3個環節構成。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上機操作成績*40%)+復試成績(試講成績*40%+成果展示成績*10%+面試成績*10%)。
5.所有崗位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 A19-02、A19-03、A19-07、A19-10、A19-11、A19-12等6個崗位,按復試試講成績高者優先,其余崗位按復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五)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學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院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六)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學院將視需要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決定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音樂學院官網(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http://ct.zj.gov.cn/,“工作動態/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欄目/事業(省屬國企)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初試、復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5211755(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人事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我院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9808066(柳老師) 89808068(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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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音樂學院2019年專任教師招聘考試形式與內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