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新區公安分局招聘輔警64人簡章
鎮江新區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新區社會治安防控工作,保障有關單位案件辦理工作順利進行,不斷提升全區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安全感,根據市、區的相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4名,特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巡特勤隊員51名,主要承擔丁卯片區內的治安巡邏、應急處突、機動備勤以及完成上級交派的其他任務。
(二)看護隊員13名,主要承擔紀檢、監察辦案對象看護工作以及完成上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公安警務輔助工作,作風正派,服從安排。
(二)男性,鎮江市區(京口、潤州、新區、丹徒)戶籍,年齡在20—30周歲(1989年7月1日以后至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具有大專或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具備一定的社會常識、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中共黨員、退伍軍人優先錄用,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身高1.7米及以上,雙眼裸視或矯正視力4.8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或缺陷,無紋身、重大疾病或傳染病,具備一定的身體素質。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不適合從事上述工作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培訓、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地點:新區公安分局(新區大港鎮金港大道88號,電話:88955512)。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等原件(自備復印件一份)及2張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現場填寫《新區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應聘報名表》。時間:2019年6月21日至7月10日期間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資格審查。由戶籍派出所對報名成功人員應聘人員及其直系親屬的遵紀守法、現實表現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三)筆試。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電話、短信通知其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基本法律知識、時事政治、文學常識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三)體能測試。筆試合格(60分及以上)方能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俯臥撐,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要求執行。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對體能測試合格的應聘人員,電話或短信通知其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五)體檢。按筆試、體能測試、面試占總成績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總成績,并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六)政審。由新區公安分局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對報考人員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以及親屬相關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了解。因政審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
(七)培訓。對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規,隊列舉止,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實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錄用。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簽訂聘用協議,試用期三個月,合格者聘為正式警務輔助人員,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市公安局以及新區分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用工性質及工資待遇
聘用者為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本人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新區公安分局管理、使用和考核。試用期(3個月)滿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授予輔銜并頒發證書;試用期考察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試用期間,薪酬按照鎮江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加相關補貼發放;試用期合格后,執行新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相應崗位人員工資標準,享受崗位津貼、加(值)班費及相關補貼,享受職工福利和考核獎,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醫療、養老、工作、失業、大病保險)。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建國
聯系電話:0511-88955521
本簡章由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負責解釋。
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