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西防城港市事業單位招聘537人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7月組織開展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將公開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務期滿(以各服務項目規定的服務期為準)或服務滿2年且在崗,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曾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
(二)定向招聘大學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裝畢業生崗位,面向入伍前或入學前戶口原籍在我市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裝畢業生。
(三)其他非定向招聘崗位,面向全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招聘。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間出生);
招聘普通管理人員、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或高級工以下工勤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碩士、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或技師工勤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高級技師工勤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年齡可進一步放寬至45周歲(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業(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9年7月1日(報名首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本區域招聘的現場報名,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招聘的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報名地點
1.市直招聘報名點: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市場二樓招聘大廳(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
2.縣(市、區)招聘報名點:
港口區:港口區漁洲城漁洲路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樓五樓會議室。
防城區:防城區防港路160號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上思縣:上思縣思陽鎮團結西路上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
東興市:東興市廣場路11號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四)報名材料
1.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或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從業資格證等材料到現場報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供現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所提供的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4張,報考人員需提前在防城港人才網下載填寫《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打印一式三份。2019年應屆畢業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報名,并且必須于2019年9月4—5日向報考崗位的資格審查單位提交本人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否則將視為放棄聘用處理。
2.凡報考者提供材料不實,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得同時使用新舊兩種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本區域招聘的資格審查,市直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招聘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發布的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如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把關不嚴,由此產生不良后果的,承擔全部責任。
(六)報名繳費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字〔2010〕269號文件規定,收取筆試考試費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試筆試共設兩個科目,因此本次考試收取考生筆試考試費每人100元,面試不收取考生費用。考試費用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在報名點按規定的收費標準現場收取并只支持現金繳費方式,報考人員應在2019年7月2日18:00前完成現場繳費,繳費成功后憑收費票據到所報考單位資格審核窗口認定報名是否成功。
(七)領取準考證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交費收據于2019年7月24日—25日到報名點領取。報考市直崗位的考生到市人社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報考縣(市、區)崗位的考生到各縣(市、區)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招聘崗位設定為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崗位設定為中級職稱或碩士學位的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公開招聘進行分類筆試,筆試以閉卷的方式進行,共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四大類,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應用能力》不再做二級分類。
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50分。筆試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報考者按相應的崗位考試類別參加筆試。
2.開考比例及改報。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比例的,予以開考。達不到1:3比例但確需在今年補缺的崗位,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必須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后,方能開考。報考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而不予開考的,報考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的電話通知后,須于2019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期間,持原報名登記表到報名點現場改報其他崗位,審核時間延長至當天18:00,改報崗位不需要重新繳費。因填報的聯系電話有誤或長期關機致無法聯系的,以及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改報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對于放棄改報的考生,可于改報期間持繳費收據和原報名登記表到原報名點領取退還的筆試費用。
無人報考或通過減少招聘計劃人數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由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網上公布。
3.筆試時間:2019年7月27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自行攜帶以備使用(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防城港人才網公布。根據筆試總體水平和招聘崗位的情況,按考試科目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三)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2.面試組織實施。
(1)縣(市、區)招聘單位崗位面試工作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市直招聘單位崗位面試:
①市直衛生系統單位崗位面試工作由市衛健委制定面試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②其他崗位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負責組織實施。
縣(市、區)人社局、市衛健委要在2019年9月10日前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組織實施。
3.面試人選確定
(1)需要進行筆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成績的基礎上,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范圍。
(2)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符合招聘條件人數超過招聘崗位人數3倍的,按實有人數組織面試。
(3)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規定的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 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由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在防城港人才網上發布面試資格復審公告,公布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
(4)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后,由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提供有關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規定時限內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復審的,不能確定為面試人選。
(5)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的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②在職在編人員還須提供現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③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面試入圍人選,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此外,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參加“城區、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
④報考定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裝畢業生”人員招聘崗位的面試入圍人選,還需提供入伍前或入學前戶口原籍在防城港市的有關材料。
報考者提供的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專業技術資格等)及其他相關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承擔。
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面試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應提供放棄聲明書面材料。
4.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由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在防城港人才網上發布面試公告,公布面試人選。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面試。進入面試的人選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通知考生參加面試。
5.面試時間
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
6.面試地點
(1)市直衛生系統單位崗位面試地點,由防城港市衛健委指定;
(2)市直其他招聘崗位面試地點,由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
(3)各縣(市、區)招聘崗位面試地點,由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指定。
7.面試成績
滿分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并由面試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8.面試實行嚴格的驗證制度。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9.面試不收取考生費用。
八、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工作,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體檢公告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在防城港人才網發布。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按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一)考核、體檢人選確定
1.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崗位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同時確定為人選。
2.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考生面試合格成績相同時,同時確定為人選。
3.采取直接考核的崗位人選:按實有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組織考核、體檢。
(二)考核
考核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兩個人以上組成。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結束后形成書面綜合考核材料,對能否聘用給予考核結論。
(三)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經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分別在防城港人才網公示本轄區招聘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考核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規定報批聘用。
對于因考核、體檢不合格需要遞補,以及公示有異議需要查實等情況需要延緩時間的,可采取分批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辦法,確保大部分崗位能及時補充人員。
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各部門單位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下列規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六)應聘人員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公開招聘的重大事項或招聘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學科)類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設置。
咨詢電話:(如有問題,請根據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或區域撥打相應的電話)
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70-2826319、2828732
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0-3270915
港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0-2861177
上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0-8511303
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0-6260036
附件1: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A3版.xls
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