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聊城莘縣行政審批局招聘6人簡章
2019年莘縣行政審批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簡章
根據機構改革要求,為確保工作正常運轉,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年齡應在32周歲以下(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6、截止簡章發(fā)布之日,已取得全日制國家統(tǒng)招計劃內畢業(yè)證書;
7.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具體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19年6月26日 — 6月27日
報名地址:人力資源與公共就業(yè)服務大廳(莘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大門南)。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者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張。報名時需交納報名費40元。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報名結束后,根據應聘報名人數確定考試內容和方法。考試由縣人社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共同組織實施。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和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六、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七、聘用
本次招聘為政府購買服務用工,應聘人員均與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事業(yè)編制,與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及其下屬單位不存在人事關系。
崗位薪酬參照我縣事業(yè)單位同等崗位標準確定,按照企業(yè)標準繳納社會保險。
咨詢電話:0635-7318309
0635-7321297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莘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