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呼倫貝爾鄂溫克族自治旗招聘公安特警40人公告
2019年鄂溫克族自治旗公開招聘40名公安特警公告
根據公安工作需要,經旗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公安特警,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公安特警40名,其中男性34名、女性6名。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特警工作,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
2.戶籍條件:具有鄂溫克族自治旗戶籍(考生或其父母一方戶籍為2018年12月31日之前遷入);
3.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27周歲以下;退役軍人可以放寬年齡至29周歲(出生年月的起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之日為準);
4.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反應機敏、五官端正;無斜視、無色盲、無重聽、無口吃、無紋身;無精神類疾病,無傳染病史及心腦疾病;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視力不低于4.5;
5.學歷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的;
3、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有吸毒史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黨籍紀律處分的,或者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6、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讀高校生、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輔警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鄂溫克旗政務服務中心A區5017室
3、報名要求攜帶:
(1)2寸近期免冠照片8張;
(2)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轄區派出所出具的無違紀違法證明材料;
(4)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高中及以上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退役軍人需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自行下載并填寫《鄂溫克族自治旗公開招聘公安特警報名登記表》(見附件),注明選擇蒙、漢何種試卷筆試。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旗公安局、人社局負責,并由派駐旗公安局、人社局紀檢組監督。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體能測試準考證,準予參加體能測試。
(二)體能測試
根據《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人民警察體測項目及評分標準的規定,采取現場抽簽確定體能測試順序及時間,按男、女組體能測試結果1:3比例進入筆試。
1、體能測試時間: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7日
體能測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體能測試科目
①縱跳摸高
(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三次取最高值)
②立定跳遠(兩次取最高值);
③10米×4往返跑(兩次取最高值);
④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請慎重報考,在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任何傷、病等問題后果自負。體能測試成績于2019年7月10日在鄂溫克政務網站公布,體能測試成績達標者進入筆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7月27日(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鄂溫克旗第一實驗小學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或護照、臨時身份證、駕駛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3、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及公安基礎知識,采用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60%,公安基礎知識占40%。
4、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作答。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政策加分及從優待警項目
①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考生加2.5分,鄂溫克族考生加3.5分;
②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因公負傷(國家民政部認定一至四級傷殘)民警配偶及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6、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分別按照男、女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如男、女組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考試總成績適時在鄂溫克政務網站公布。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定由旗公安局在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對于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聘用資格導致缺額的,從參加招聘考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應聘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等情況。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和棄權被取消聘用資格導致缺額的,從參加招聘考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一)對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在鄂溫克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缺額,從參加招聘考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聘用人員與旗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月工資總額3479元,并為其繳納“五險一金”。
(三)在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應聘人員要隨時關注鄂溫克政務網站。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招聘各環節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紀律和監督
(一)派駐旗公安局、人社局紀檢組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相關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8812221-8058
監督舉報電話:8812221-80770470-8819417
本公告由鄂溫克旗公開招聘公安特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鄂溫克旗公開招聘公安特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