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泰州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招聘4人公告
泰州學院2019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
為優化人才結構,充實學院師資力量,更好地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與教學水平,根據《泰州市市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泰人社發〔2016〕48號)精神,經核準,泰州學院決定面向市外公開引進部分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專業及要求
泰州學院為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計劃引進4名高層次人才,具體崗位、專業、學歷、學位、人數等要求詳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適應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水平,無違紀違法行為。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學歷學位要求的副高職稱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職稱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引進高層次人才采取公開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下,由泰州學院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1.發布招聘公告通過泰州學院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泰州人才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
2.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4日—7月5日18:30。
(2)報名者可登錄泰州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報名系統平臺(http://rczp.tzu-edu.cn),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經初步審核通過后須將下列材料原件掃描成電子版上傳:①本人身份證(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19屆畢業生須提供《2019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空白就業協議書。③社會工作人員須提供有關工作經歷及證明材料。④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①現役軍人。②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與本市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人員。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④應聘人員與招考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考核前,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供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活動全過程,應聘人員凡提交材料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3.考核
考核采用學術報告和現場答辯的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考核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考核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確定。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
考核結束后,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同時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一次性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對體檢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察,并確定擬聘用人員。
5.公示、聘用
所有擬聘人員,須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和畢業專業、擬聘崗位、面試成績與排名等。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申報備案(在職人員須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妥善處理好與原單位的勞動人事關系,并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2019屆畢業生須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經備案同意,由單位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列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四、引進工作政策咨詢
泰州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招聘政策咨詢。咨詢電話:0523-86667801、86661696,聯系人:魏老師、蘇老師。
五、引進工作監督
泰州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監督電話:0523-80769699,聯系人:張老師。
六、引進工作舉報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23-86880623。
泰州學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