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宿州環保工程學校招聘教師13人公告
為滿足學校正常教學需求,根據泗縣人民政府與天坤國際教育集團簽訂的《宿州環保工程學校托管辦學協議》規定,學校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自主招聘文化課、藝術課教師。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自主招聘文化課、藝術課教師共13名,其中語文教師3名、數學教師4名、英語教師3名、音樂教師2名、舞蹈教師1名。具體崗位及專業要求詳見《宿州環保工程學校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自主招聘文化課、藝術課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附件1)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及教師資格證載明的專業。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無教學經驗者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有教學經驗者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6.招聘范圍: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均可報名;
7. 學歷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師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屬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8.專業要求:所學專業或持有的教師資格證載明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
9.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審核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現場報名截止時間:7月31日17:00;網上報名截止時間:7月31日21:00)。
3.現場報名地點:宿州環保工程學校 辦公室
網上報名郵箱:641931293@qq.com
4.報名手續: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技能等級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貼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報名表1份(附件2),個人承諾書1份(附件3)。網上應聘人員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藍色或紅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
5.材料審查:嚴格報名資格的審查,所有材料由經辦人審核簽字確認。現場報名材料截止于2019年7月31日17:00前,交宿州環保工程學校辦公室報名處;網上報名材料截止于2019年7月31日21:00前(以郵箱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參考),過時一律不再受理。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同一崗位報名人數未超過1:3比例時,不需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所報考專業中職學科知識,時間90分鐘,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需筆試的人員將電話通知,請保持個人通訊暢通。筆試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憑身份證參加筆試,正式開考后15分鐘未到考場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二)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和回答提問的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根據報名情況和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名次者均有面試資格。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評考生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應聘者的適崗能力等。面試內容以現行中職教材為依據。
3.面試方式:采取現場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準備時間為40分鐘,現場講課15分鐘,回答提問5分鐘。面試講課內容在考生面試準備開始時現場隨機抽簽確定。面試時,考生須使用普通話。
4.面試總分值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予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總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并寫出書面報告,報領導小組備案。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在宿州環保工程學校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天。
(四)確定體檢人員: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分數從高到低(保留兩位小數)確定體檢人選。若因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實行1:1等額遞補。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考生試講總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遞補人員(面試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若考生試講總成績仍然相同,則由領導小組組織加試一次。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宿州環保工程學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宿州環保工程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照1:1比例進行政審考察,主要考察近三年工作情況,重點考察有無違法亂紀行為、有無治安刑事處罰、有無招聘過程中違紀行為、有無嚴重影響社會穩定行為、有無師德表現差造成社會不良影響行為。
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按規定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州環保工程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面試總成績、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宿州環保工程學校按合同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人員不屬編制內人員,但其薪酬享受編制內教師同等待遇。
(三)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員薪酬享受與學校編制內教師同等待遇。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招聘程序。要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循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其他要求
(一)請聘用人員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聯系暢通,并及時關注查詢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自主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自主招聘無關。
本公告由宿州環保工程學校負責解釋。
報名聯系電話:0557--7016687 1890057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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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環保工程學校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