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53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06-27 11:22:49
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應急管理局事業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須具備的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除個別崗位要求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外(1991年6月24日至2001年6月24日期間出生),其他崗位均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24日至2001年6月24日期間出生)。具體職位年齡要求計算截止到2019年6月24日;
(三)社會在職人員限于截至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的人員;北京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能正常參加2019年就業派遣等條件;
(四)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有創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和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9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附件1)。
三、報名程序
請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如下規定程序、要求進行報名、考試。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上午9:00至2019年7月9日下午16: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2),在報名時間內發送到bjsyjjzp@163.com郵箱(郵件名為“報考職位+姓名”)。報名人員發送報名表后應及時與所報考單位聯系確認是否成功接收。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7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2、資格審核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1號3層會議室(北京市安全生產聯合會辦公地點)。
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現場領取《準考證》。
現場審核所需材料:
①《報名表》一式3份(兩份交招聘單位,一份自留);
②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張;
③身份證;
④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
⑤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統招證明(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統招”的,無須開具統招證明);
社會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以及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⑥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項所需確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筆試
(一)筆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應知應會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請登錄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網站查詢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五、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與崗位匹配度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將全程錄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面試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面試及綜合成績在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網站上公示7天。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體檢、考察工作。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聘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名單在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考生應按照市應急管理局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需說明事項
(一)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社會人員報名參加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于面試前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咨詢電話:
北京市應急管理事務中心(嚴老師:55573872);
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岳老師:58991332)
監督電話: 55573580、55573592
附件: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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