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市屬學校招考編外合同教師82人公告
來源:福州市教育局
2019-06-27 15:35:37
2019年福州市屬學校招考編外合同教師公告
根據《福州市屬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聘用編外合同教師管理辦法(暫行)》(榕教人〔2018〕29號),為緩解部分市屬學校缺編及師資緊缺困難,經研究,決定開展市屬學校招考編外合同教師工作,共招考編外合同教師8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
(一)應聘人員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已參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相應學科崗位筆試并取得相應筆試成績。
7.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各崗位招考人數、報名對象具體條件要求等詳見本公告附件1、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辦法
(一)填報崗位
按專業對口原則,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最多可填報2個學校同一學科相應崗位。1人報考3個及以上學校崗位志愿的,所報崗位全部無效。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
(三)報名時間
7月3日至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報名地點
各有關學校(地址詳見本公告附件2)。
(五)報名材料
1、應聘人員可參考本公告附件3《應聘人員須提交的有關報名材料》(尚需結合各崗位具體條件要求并以各崗位具體條件要求為準提交。《應聘人員須提交的有關報名材料》尚未窮盡的個別材料,須按崗位具體條件要求提供)提交有關報名材料。
2、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等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同步提交申請加分材料。
(六)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各崗位報名資格條件,按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的各項信息,并對提交的材料及填寫的各項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七)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由各用人學校負責。
(八)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達到3:1及以上予以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考試辦法
(一)考試辦法
本公告各崗位均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辦法擇優聘用。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筆試成績以應聘人員參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及取得的相應學科崗位筆試成績為準。筆試成績由筆試原始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筆試原始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于7月15日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及各用人學校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由各用人學校負責組織。
1.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科教材。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學科崗位面試考核時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測試。
2.面試時間、地點
各單位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等于7月17日通過福州教育局及各用人學校網站公布。7月21日前完成面試工作。
3.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合格成績定為60分(若個別崗位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面試成績須達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項
1.聘用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的綜合成績(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三位)計算。聘用合格成績為60分。未達面試合格成績、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2. 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聘用成績和擬聘用人選的名單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站及各用人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擬聘用人選聘用相關手續)。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7月26日。
3. 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執行。有關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站另行通知。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以復檢結果為準。凡無故缺席體檢,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擬聘用人員須參加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暑期崗前集中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通過福州教育網另行通知)。
5.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的;(4)審檔不合格的;(5)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擬聘用人員到崗后的管理按《福州市屬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聘用編外合同教師管理辦法(暫行)》(榕教人〔2018〕29號)執行。
8.福州市婦聯所屬福州市實驗幼兒園崗位體檢、暑期崗前集中培訓及報到等相關事項由福州市婦聯負責
五、其它
1.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市教育局。
2.各有關用人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各項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3.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19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告知所報學校。否則,因雙方聯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4.本次招考福州市教育局監督電話:83376761、83332391。招考各單位咨詢電話詳見本公告附表。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附件:
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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