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錄輔警238人簡章
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238名。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錄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詳情見附件)
二、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高中及以上學歷。
4、報考人員限蘇州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戶籍)。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女: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6日間出生));男: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6日間出生);報考巡特警大隊的輔警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6月26日以后出生),退伍軍人優先,有特長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6、身心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達(標準對數視力)達4.5(含)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名者于7月3日(周三 9:00—16:00)攜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相關技能證書、個人征信報告(蘇州市個人征信報告市區查詢網點:人民銀行蘇州中心支行;中國銀行金閶支行、上海銀行吳中支行、浦發銀行相城支行、農業銀行新區支行、招商銀行蘇州新區支行、浦發銀行蘇州分行、光大銀行蘇州分行、民生銀行蘇州分行。出具時間為2019年6月1日以后)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和一張一寸彩色照片至相城區人才市場(相城區南天成路77號高融大廈一樓)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填寫《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2、測試。
考試分為A類、B類兩類。
A類考試進行體能測試和面試;B類考試進行面試。
參加A類考試的考生總成績,按體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測試項目:10×4往返跑、1000米、俯臥撐。
參加B類考試的考生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
A類考試根據體能測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和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方式。
進入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
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考生面試成績于當天面試結束當面通知考生。考試總成績在蘇州市相城區人才網公布。
3、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4、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5、錄用。
考察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相城人才網(www.szxchr.com)上公示,公示期3天。經公示無異議,擬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蘇州相城分局輔警薪酬待遇按照所報崗位,分別由區和街道二級財政保障,并依法享受蘇州市規定的公積金、社會保險等待遇,入職后以公安服務年限為基礎進行層級晉升,實行工資穩步增長機制。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512)65761691、監督舉報電話:(0512)66152061
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負責解釋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