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寧波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招聘7人公告
為滿足海曙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和《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甬人社發〔2012〕180號)的有關規定,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2019年第二次計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共7人(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事業心責任感強,敢于吃苦,樂于奉獻。
2、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需求。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年齡放寬條件詳見附件。
4、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等要求(詳見附件1)。
5、戶籍要求詳見附件1。戶籍以2019年6月26日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
6、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7、具有誠信敬業、勤勉廉潔、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
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時間:2019年7月4日、5日(8:30-11:00、14:00-17:00)。
地點: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7308辦公室(寧波市海曙區蒼水街131號)
2、報名所需攜帶資料
?、賵竺?②戶口簿(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試資格。
符合招聘條件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核減或取消的招聘指標將在海曙區衛生健康局網上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的急救醫生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職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職位人數比不足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應聘人數進入招聘程序;本招聘公告將在中國公共招聘網(www.cjob.gov.cn)上發布。
擬取消崗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標之日(含)起2個工作日內向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提出書面改報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改報申請的視作放棄改報。
3、領取準考證
2019年7月17日(8:30-11:00、14:00-17:00),攜帶考生身份證原件到海曙區衛生健康局7308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一)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9年7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必須同時攜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二)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指標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一般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在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官方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四)成績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官方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提交書面申請??疾旖Y果為“不宜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疾旃ぷ髟瓌t上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在體檢和考察階段因放棄或結果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區衛生健康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聘用手續。不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如有異議,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杖泵~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分配到海曙區各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且至少服務滿5年(包含試用期)。
七、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執業資格取得時間的計算統一截至2019年6月26日(含)。
(二)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五)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社保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六)符合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海曙區各類骨干醫務人員獎勵暫行規定》文件中規定條件的人員,將給予相關獎勵。
(七)根據省編委辦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辦高校、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8〕33號)文件規定,明確區第二醫院招錄人員的崗位身份為報備員額。
(八)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曙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4-89188423(工作時間開放)。
(九)有關招聘信息可登錄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官方網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739/index.html)查詢。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咨詢電話:0574-89297730(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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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xlsx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