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臺州溫嶺街道學校選聘教職工67人公告
各鎮(街道)中小學、幼兒園,市直屬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溫嶺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學年教職工流動與聘任工作的通知》(溫教人〔2019〕115號)文件(以下簡稱《流動文件》)規定,主城區(太平街道、城東街道、城西街道學校)聘任城北、橫峰街道學校教職工;街道學校聘任非街道學校教職工,實行職位公開競聘。經研究,現就2019學年街道學校選聘教職工工作明確如下:
一、選聘職位計劃
具體選聘職位計劃數和選聘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選聘條件
(一)年齡45周歲(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中學專任教師須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須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報考者應符合選聘職位的條件和范圍要求。
(四)所有選聘人員資格及學段流動要求均需符合《流動文件》。截至2019年8月3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聘流動:
1.教職工在現任教學校工作未滿三年的;
2.在非太平街道工作經歷未滿五年的;
3.凡獲得縣(市)級及以上教壇新秀、骨干教師、名師、特級教師等榮譽稱號者;獲得教學大比武縣(市)級二等獎、臺州市級三等獎及以上者;獲得優質課(課堂教學)評比縣(市)級一等獎(臺州市級三等獎)及以上者,從獲得該榮譽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在現任教學校工作未滿三年的;
4.取得中、高級職稱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在現任教學校工作未滿三年的。
凡《流動文件》發文之后獲得的榮譽不在此列。
三、相關規定及要求
(一)教職工競聘流動到新崗位后,其崗位等級工資變更到相應層級的最低級。
(二)教職工要求參加競聘流動,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做好審核把關工作,校長要對教職工提供的資料簽字確認,未經校長簽字的證明材料,不予認可;對符合條件且學科超編的教師,應優先考慮其報考。
(三)考試違規處理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對違規者將予以全市通報。
(四)如報考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競聘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報考者應在報名時確定報考職位,以個人帳號,進入“溫嶺教育人事管理系統教師端”進行網上報名。一人限報一個選聘職位。網上報名時,請使用最新谷歌瀏覽器。
1.報名網址:
公 網:http://122.226.135.52/Home/Login/index
教育網:http://10.100.200.24/Home/Login/index
2.報名時間:
2019年7月4日8時至2019年7月8日10時。
3.報名流程:
(1)報考者以個人賬號登錄系統,進入“相關功能——教師配置”——“街道學校選聘報名”——選擇職位——“申請”。
(2)報名成功并完善個人信息后, 打印《2019年溫嶺市街道學校選聘教職工報名表》。
(二)現場資格審核。報考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核。
1.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現場資格審核地點:溫嶺市教育局機關五樓人事科501室(溫嶺市城西街道學院路3號)。
3.現場資格審核辦法:
報考者應提供打印的、并經校長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的《2019年溫嶺市街道學校選聘教職工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榮譽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和任教經歷及其他相關證明(即選聘條件中要求的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現場資格審核未通過者,可在現場資格審核結束前,修改基本信息,并重新打印《2019年溫嶺市街道學校選聘教職工報名表》,并由校長重新簽字后,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三)領取準考證。現場資格審核通過者,現場發給考試準考證。
五、選聘辦法
語文、數學、英語、初中歷史與社會、政治、科學、音樂(含聲樂)、信息技術、體育、幼兒園課程等相應職位的選聘考試,采取模擬上課的形式,以選聘職位相對應的教材命題(小學語文、小學數學不分高低段),要求備課60分鐘,模擬上課12分鐘。
會計、心理健康、教輔崗位、電工維修人員等職位的選聘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時間12分鐘,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回答考官指定問題。
(一)面試(模擬上課)時間:另行通知。報考者必須于當天7時前到達指定考點(詳見“考試準考證”), 7時15 分后到達者視為自動放棄競聘資格。
(二)模擬上課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任,所缺職位不予補充。
(三)面試成績均保留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考試(1:1報名的也需要參加考試),缺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六、確定“選聘流動對象”
1.根據報考者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該選聘職位報考者的名次排序,若考試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數者,則以抽簽方式確定名次,然后確定“選聘流動對象”。
2.經市教育局確定的“選聘流動對象”,請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5日登錄“溫嶺教育人事系統教師端”,進入“相關功能”——“縣管校聘”——“首輪跨校競聘” ——選擇相應職位, 打印《溫嶺市教職工“縣管校聘”崗位競聘申請表》。
3.“選聘流動對象”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5日憑《溫嶺市教職工“縣管校聘”崗位競聘申請表》到聘用學校簽署意見后,于2019年7月30日前上報人事科。
4.若出現空余指標不遞補。
七、其它說明
1.根據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臺州市教育局、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公辦學校、醫院與民辦學校、醫療機構之間人才合理有序流動的意見》(臺人社發〔2016〕112號)規定⑴“鼓勵支持在編公辦學校教師、醫院醫護人員結合專業特長,流動到‘兩民機構’工作。流動人員應與公辦學校、醫院依法解除或終止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所在單位應協助做好人事勞動關系接轉等手續,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以外,不得限制人員流動”。⑵“對‘兩民機構’中原在編公辦學校教師、醫院醫護人員,今后若重新流動到公辦學校、醫院的,按照‘工作需要、崗位空缺、專業對口’原則,經同級教育、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后直接考核聘用,相關信息應予公開”。根據以上文件精神,今年公辦在編老師向民辦學校流動,按以上兩點執行。
2.流動到市實驗學校的老師,編制在主城區公辦學校,考入后需在市實驗學校服務6年(需與學校簽訂合同),期滿后需調動的,由市教育局在主城區學校統一調配。
3.市三中本部“初中英語教師”職位(JC32),需在市三中東部校區服務3年。
溫嶺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