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屬下事業單位招聘50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07-03 09:28:48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要求,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屬下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其中管理崗位7名、專業技術崗位43名。
一、單位簡介
汕頭市政工程維修中心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市區道路、橋梁、涵閘的維護及下水道清通、維護等工作。
汕頭市城市照明管養中心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市區道路照明設施的維護及燈飾的管理工作。
汕頭市城市污水處理管理中心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中心城區污水處理項目運營的管理以及污水處理費征收、返撥和參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等工作。
汕頭市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汕頭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處理、填埋工作。
汕頭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中心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中心城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征收工作。
汕頭市廣場(綠地)管理處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廣場、海濱觀海長廊的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各種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汕頭市城市綠化管理中心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轄區范圍內公共綠地、道路綠化的日常管養及設施維護工作。
汕頭市海濱華僑公園管理處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華僑公園、石炮臺公園、金砂公園的日常管理及設施維護工作。
汕頭市中山公園管理處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中山公園和潮汕抗戰紀念館的日常管理及設施維護工作。
汕頭市海灣公園管理處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星湖公園、兒童公園、海灣(假日)公園、中泰立交橋公園等區域的日常管理及設施維護工作。
汕頭市西堤公園管理處是我局屬下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西堤公園、北郊公園、七日紅公園的日常管理及設施維護工作。
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屬下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近五年內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2014年至2016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不得報考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汕頭市中山路213號建委大廈7樓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會議廳。
(三)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畢業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張;
(5)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6)2016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2.資格審查:由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發放報名回執。
3.發放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領的,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報名回執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2.2019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須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即2019年7月1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即2019年7月1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3.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截止之日(即2019年7月18日);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在企業或其他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以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4.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
5.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6.2016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屬政策性加分對象,須在報名期限內提交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各100分。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進場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
2.筆試組織形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具體時間安排、考試地點及有關事項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
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包括2016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筆試成績加5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發布招聘公告的官網發布。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2)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應當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對筆試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人員名單的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官網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每人10分鐘。
5.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發布招聘公告的官網發布。
六、體檢
(一)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二)體檢工作及標準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在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體檢醫院范圍內進行。
體檢標準:《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三)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費用考生本人自負。
(五)體檢工作由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官網公布。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擬聘用考察人選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工作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八、擬聘人選公示
對體檢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發布招聘公告的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十、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止至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同時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index.shtml)和汕頭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cgj)公開發布,并在用人單位張榜發布。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組織實施,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十二、本次公開招聘嚴肅公開招聘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十三、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人事科,
電話:0754-88525268
汕頭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
電話:0754-88572017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電話:0754-88179804
附件: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19年7月2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