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郯城縣選聘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8人公告
關于公開選聘郯城縣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的公告
根據《郯城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法》(郯政辦發[2014]58號)的規定,第二屆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聘期將至,現就公開選聘第三屆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圍
面向律師事務所、高等院校公開選聘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8名。
二、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道德修養、社會責任感;
(三)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四)律師應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高等院校從事法律教學科研工作者,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在所從事的領域有一定的專業影響力和經驗;
(五)熟悉縣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熱心社會公共事業;
(六)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七)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律師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八)擔任法律顧問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填寫《郯城縣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人選報名表》一式2份,身份證、學歷證書、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證書、律師執業證書,其他證明個人能力或擔任法律顧問經歷情況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于2019年7月15日前將所有材料報送(或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到郯城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文體中心B座司法局,電話:6221508)。
(二)審查。郯城縣司法局對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等進行初步審查,同時組成專家組進行審核,并考慮專業、行業比例等因素,按照1:1的比例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司法局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業務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研究提出聘任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建議名單報縣委縣政府審查。
(三)聘用。縣委縣政府審查同意后,印發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聘任通知,頒發聘書,郯城縣司法局與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簽訂聘用合同,開展法律顧問工作,并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績效考核情況支付報酬。
四、其他
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郯城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文體中心B座司法局,電話:6221508)。
《郯城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法》、《郯城縣縣委縣政府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人選報名表》可登陸縣政府網站http://tancheng.gov.cn進行下載。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