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創建文明城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要求,經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市人社局)核準,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下稱市城管執法委)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所屬執法單位綜合管理人員和3名所屬事業單位汽車駕駛員(工勤技能崗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8名工作人員,其中:綜合管理人員5名,汽車駕駛人員(工勤技能崗位)3名,詳見《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業務熟練,吃苦耐勞,愛崗敬業,服務意識強;
(三)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等;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五)具備報考崗位所須的其他條件。
其中:1、報考綜合管理人員崗位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①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法學門類、公共管理類、計算機類、建筑類專業;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7月4日至2001年7月4日);③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2、報考汽車駕駛員崗位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①大專及以上學歷;②因工作崗位有特殊性,報考人員須為黃岡市區戶籍或在市區暫住1年以上的人員;③持有B照及以上,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即:1973年7月4日至2001年7月4日期間出生),實際從事駕駛工作駕齡滿10年及以上。取得汽車駕駛員(維修工)技師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的年齡可適當放寬。④未曾發生過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的交通事故,考生報名時作出承諾,報名結束后由市城管執法委集中到交警部門查詢核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聘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2019年7月4日通過市人社局官方網站(http://rsj.hg.gov.cn/)和市城管執法委官方網站(http://cgzfw.hg.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考試(筆試或技能操作考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相關信息均通過市城管執法委官方網站(http://cgzfw.hg.gov.cn/)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該網站發布的相關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根據網上公布的信息,下載填寫《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應聘材料到市城管執法委人事科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7月11日至7月13日17∶30,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報名地點: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人事科(地址:黃岡市高新區新港一路8號)。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報考駕駛員崗位需提供駕駛證、工人技術等級證(有則提供)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從事實際駕駛工作年限的工作經歷及時間證明,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已在黃岡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和本市企業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資格并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4、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市城管執法委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公開招聘資格。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1)資格審查內容。
①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4日(計算到公告發布日期);
②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4日,本次招聘崗位要求實際從事汽車駕駛工作B照10年及以上,初次取得汽車駕駛證時間計算至2019年7月4日,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
③取得 B照及以上駕照等相關證件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4日。
(2)關于戶籍的說明:考生戶籍應為黃岡市區戶籍或在市區暫住1年以上的人員,以戶口簿或暫住證時間為準。
(3)未曾發生過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的交通事故:考生報名時作出承諾,報名結束后由市城管執法委集中到交警部門查詢核實。經核實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由市城管執法委于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之內電話通知考生本人,說明理由,作好記錄。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計劃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未達到上述規定比例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確需要保留崗位的,須按程序報市人社局批準。
資格初審合格、進入考試環節人員名單在市城管執法委官方網站(http://cgzfw.hg.gov.cn/)公布。
5、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內(另行通知)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市城管執法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綜合管理人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汽車駕駛員崗位考試采取技能操作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基礎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政治理論、法律、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職業道德、國情國力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程度。《專業知識》以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主,重點測試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技能操作考試。重點考查駕駛員汽車駕駛基本操作技能。技能操作考試成績滿分100分。
3、面試。按照筆試或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筆試、技能操作考試人數達到1:3未達到1:5的比例,則參加筆試、技能操作考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筆試、技能操作考試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確需要保留崗位的,須按程序報市人社局批準。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100分制,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
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向市城管執法委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市城管執法委。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
面試前在市城管執法委官方網站(http://cgzfw.hg.gov.cn/)發布面試公告,包含面試時間、地點、面試紀律、著裝要求等考生考前必須知曉的事項。同時由市城管執法委采用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入圍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曉和準備。
面試公告發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不再遞補。
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當場考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上述原因導致有效考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4、總成績計算。總成績按筆試成績或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其計算公式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或技能操作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汽車駕駛員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考生技能操作考試成績高的排名靠前;技能操作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持有較高駕照的排名靠前。駕照相同的,取得汽車駕駛技師資格的排名靠前,均相同的,組織加試。
綜合管理人員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考生面試成績高的排名靠前;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加試《專業知識》。
(四)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市城管執法委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市城管執法委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城管執法委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市城管執法委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公示及備案。
市城管執法委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核、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市人社局審定后在市人社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主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以及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市城管執法委可根據需要遞補。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市城管執法委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決定人員崗位分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不服從組織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市城管執法委可根據需要遞補。
四、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市城管執法委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報名咨詢電話:0713-8112918(市城管執法委人事科)
監督舉報電話:0713-8112922(市城管執法委督查科)
政策咨詢電話: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doc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