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寧洱縣公安局招聘勤務輔警11人公告
來源:寧洱警方訂閱號
2019-07-08 09:40:18
寧洱縣公安局2019年公開招聘11名勤務輔警公告
為有效緩解公安機關警力不足矛盾,充分利用社會優質人力資源,優化警力資源配置,更好地履行公安機關職責,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政辦發﹝2016﹞122號)的規定,寧洱縣公安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勤務輔警11名(限男性),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勤務輔警身份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明確指出,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警務輔助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統稱輔警。
二、合同簽訂和待遇保障
聘用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2年一定,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續簽、變更或終止勞動合同。
勤務輔警的工資標準按照高于縣公安局文職人員工資標準10%的比例執行(目前,公安文職人員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2776元含個人需繳納的五險費),即為每人每月3053.6元(含個人需繳納的五險費)。
勤務輔警工資由縣財政納入預算,按月撥付,并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同時參照人民警察意外傷害險的標準給予購買意外傷害險。
三、日常管理
組織對通過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的考生進行崗前培訓,培訓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寧洱縣公安局勤務輔警錄用后統一安排住宿,實行警務化、精細化管理。統一在寧洱縣公安局開展強化訓練,強化訓練結束后,根據個人能力及素質具體安排勤務崗位。勤務輔警日常勤務工作在公安民警的帶領下分為:開展日常訓練、巡邏防控、反恐防暴、重要警衛、大型活動安保、案件協作、群體性事件處置等職責任務。
四、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2001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5.復退軍人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在2019年7月19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8.自愿從事勤務輔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9.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
10.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持B1及以上駕駛證者,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參加公安協警1年以上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勤務輔警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勤務輔警工作的。
9.現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報名程序
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需本人前往縣公安局四樓政工室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一)崗位查詢
招聘考試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寧洱縣公安機關公開招聘勤務輔警崗位設置表》,詳情請登錄中國寧洱網(http://www.ynne.net/)、寧洱長安網(http://ne.pecaw.gov.cn/)進行查詢。或關注“寧洱警方訂閱號”微信公眾號。
(二)現場報名流程
1.現場報名流程為:自行下載《寧洱縣公安局勤務輔警招聘報名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填寫→本人隨身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報名點報名→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將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交工作人員審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2)同時提交以上證件及材料復印件(A4型紙)各1份、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3張。
2.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三)資格審查
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由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資格審查解釋。
六、招聘方式
體能測試:
資格審核結束后,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進入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2019年7月23日。
體能測評地點:普洱中學運動場。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標準開展。
體能測試的項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
3.縱跳摸高。
其標準按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人社部發【2011】48號)進行,即:
面試
1.2019年寧洱縣公安局招聘勤務輔警所有崗位必須進行面試。
2.參加體能測評合格者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2019年7月25日至26日;面試地點:寧洱縣公安局辦公大樓。
4.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方可作為選崗對象。
體檢和政審
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審核把關,凡發現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審核人相關責任。
(一)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寧洱縣公安局勤務輔警錄用體檢表》請在公告附件中下載打印后提供給醫院。
注: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政審
本次招聘公安機關勤務輔警政審工作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縣(區)公安局具體負責考生的政審工作。
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從該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和政審。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寧洱網(http://www.ynne.net/)寧洱長安網(www.necaw.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或關注“寧洱警方訂閱號”微信公眾號。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八、浪費考錄資源行為和自動放棄的處理
(一)參與體能測試但未參加面試、參與面試但未參與后續體檢和政審環節、未按規定到招聘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參照相關規定處理,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寧洱縣公安機關工作崗位。
(二)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
1.自愿放棄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
2.因聯系不到考生或考生個人原因不參加且不作出書面說明的,視為浪費考試資源行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做情況記錄。
九、其他事項及要求
參加寧洱縣公安局招聘勤務輔警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個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寧洱縣公安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寧洱縣公安局勤務輔警招聘工作,邀請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聯系人:李警官 15758220038 0879—3316258
楊警官 13769085699 0879—3232239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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