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招聘合同制公安輔警5人簡章
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招聘合同制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有效緩解警力不足,著力提升公安機關治安防控能力,經上級批準,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擬招聘合同制公安警務輔助人員5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數量和崗位
招聘合同制公安輔警5人,崗位安排待招錄結束后,由大東公安分局統一分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輔警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要求男性,年滿18周歲,并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7月4日以后出生), 身高1.70米以上;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矯正視力在1.0以上,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其他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解聘人的人員;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本人或直系親屬正在被公安機關調查的;
6.身體任何部位具有紋身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有三年以上會計從業經歷的,有C1票(含)以上駕駛證并能熟練掌握駕駛技能的。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9年7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報名地點:沈陽市大東區大東公安分局(大東區大北關街36-2號);
(三)報名要求: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明、退伍證、會計證(會計從業經歷)、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寫《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貼照片,見附件1)1份、2張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現場報名。
(四)本次考試所有信息均在“大東區政府網”(http://www.sydd.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請考生在相應時段隨時關注欄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的,責任自負。
四、招錄程序
(一)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公安大東分局負責組織實施,人社局負責監督。所有參加報名人員需先通過體能測試后方可進行報名,體能測試標準為:
組別 |
俯臥撐 |
立定跳遠 |
男子 |
≥23個 |
≥2.13米 |
體能測評時間安排報名前進行,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穿著運動鞋;患有心腦血管、高血壓等不適宜進行劇烈運動人員禁止參加測試。
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招錄總成績。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即向在場的公安、人社工作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
(二)筆試。
筆試考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委托第三方進行試題擬制、評分。
筆試科目為行政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三)面試。
面試由公安大東分局負責組織實施,大東區人社局參與并監督,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聘數量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不足1:2的,按進入面試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題委托第三方擬制,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請登錄大東區政府網查詢)。
(四)擬定招錄人選。
按照筆試、面試加權重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招錄人員。其中筆試權重為50%,面試權重為50%,面試成績分值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定招錄人選。
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面試、筆試成績的順序依次查詢,單項成績高者列前。
(五)體檢。
體檢由公安大東分局負責組織實施,人社局負責監督。按照擬定招聘數量等額人數安排體檢(相關信息請登錄大東區政府網查詢),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遇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面試成績須60分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政審。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政審對象。政審由公安大東分局具體負責實施,參照“公安人員聘用政審要求“進行政審,遇有不合格者,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錄用
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大東區政府網” (http://www.sydd.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接受監督,發現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以及其他影響錄用問題并查實的,隨時取消錄用資格;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擬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崗位調劑,否則不予錄用。
六、組織領導
本次招錄工作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社局,考錄過程中如遇疑難問題,由領導小組做最終決定。
七、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員性質。此次招聘人員的用工性質為合同制,不占編制,沒有執法權限。
(二)工資待遇。工資標準為2970元/月,繳納“五險一金”,其中,個人應承擔的部分,由本人繳納。用人單位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三)合同簽訂。本次聘用輔警人員的用工形式為派遣制臨時用工性質。本人與指定的人力資源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凡違反法律、單位紀律規定、勞動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勝任工作的,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相關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24-8850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