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阿拉善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招聘輔警8人公告
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2019年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加強公安隊伍力量,推動開發區“智慧城市”建設,經開發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堅持選人用人標準,嚴格履行招聘程序,確保把德才兼備的人才選拔到公安工作崗位,為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駕護航。
二、招聘單位、崗位數量
招聘單位: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8人(具體崗位要求詳見《崗位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阿拉善盟戶籍;
2.退役軍人,不限戶籍;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5.要求應屆、往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包括2019年應屆畢業生),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同等條件下警察或政法類院校畢業優先;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無殘疾、無斜視、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8.在同等條件下(總成績相同),優先招聘下列人員: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有從事公安工作經歷;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19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試用期內);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受過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7.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步驟進行: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管理、報盟公安局備案。
(一)組織報名
1.此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前,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聘崗位,本公告與《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2019年面向社會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同時發布,每名考生限報兩個公告中的一個職位。
報名地點: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二樓214辦公室
報名時間: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及以上學習學歷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如無不必填寫);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帶二維碼且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可不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時所用二代身份證要與參加筆試、體能測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3)政審表原件(經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簽字蓋章);
(4)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藍底彩色照片2張;
(6)有從事公安工作經歷的或已在其他單位就業的,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材料,所提供資料以原件為準,復印件需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資格審查與繳費
1.孿井灘示范區公安分局在應聘人員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從高中填起);入伍、工作起止時間及工作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3.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協議,三年內不得參與同類型考試,并納入開發區報名人員誠信檔案。
4.本次招聘報名達不到崗位需求人數或遇特殊情況,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在門戶網站上發布補充公告。
5.在資格初審合格后收取考試費每人70元。繳費成功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考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6.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改報其他招聘崗位。
7.領取準考證:資格復審通過后,考生于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憑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準考證(由他人代領的,需有授權委托書),領取地點同報名地點。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放棄。
(三)筆試
1.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滿分100分,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筆試結束后在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示成績(開發區門戶網站網址:http://tgl.gov.cn/)。
2.筆試時間為7月14日上午9:00,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加分條件:對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考生,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綜合成績上加2.5分。
4.筆試命題和閱卷工作均交由專家組進行。筆試僅提供漢語試卷,考生在答卷時可選擇漢語或蒙古語,但不可交叉使用,需在提交《報名表》時備注說明且一經確認不得修改。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開考比例為3:1(應聘人數和錄用名額之比,下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報名人數開考,但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全部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數以上,方可進入體能測試。
6.筆試結束后,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前款規定開考。筆試成績和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名單在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持《筆試準考證》、《體能測試考生承諾書》和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地點集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執行,測試分女子組和男子組,女子組測試內容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男子組測試內容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具體注意事項請參閱《體能測試考生承諾書》。
2.體能測試總分400分(每項100分),體能測試成績換算為百分制后計入總成績。對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取消該項成績;對在體能測試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3.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在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布。
(五)成績計算
1.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60%+2.5分(民族加分)+體能測試成績×40%
2.各項成績計算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1.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對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報考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將在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布。
2.體檢醫生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相關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七)考察
1.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孿井灘示范區公安分局負責,考察內容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執行。
2.對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合格人員,根據應聘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并進行公示(同一崗位出現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列的情形,若均滿足或均不滿足優先政策,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公示與聘用
1.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按照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若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需出具承諾書;公示期滿后7日內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2.公示期間,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自動放棄或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此次公開招聘人員不列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工資待遇按照同等學歷條件事業單位專技人員新參加工作確定標準,并繳納社會保險。同時,參照事業在編人員逐年調整薪級工資。
4.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3年。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都應當回避。
(二)對有下列違反本辦法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本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微信公眾平臺及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布,請予以關注。報考者在公開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六、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一)簡章內容及政策咨詢電話:
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 0483-2212119
(二)監督舉報電話
1.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 0483-8640500
2.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事務管理局
0483-8640159
附件1.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公安分局2019年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孿井灘示范區公安分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