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青川縣公安局補充招聘輔警20人公告
青川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補充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fā)[2016]88號)、《廣元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廣府辦發(fā)[2017]43號)等文件相關規(guī)定,縣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就公開補充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輔警人員共20名(男性)。職位分別是鄉(xiāng)鎮(zhèn)派出所、特巡警大隊、木魚檢查站、交警大隊。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3、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的中國公民。
4、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腳板),無紋身、駝背;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yè)的疾病;體能素質(zhì)能保證日常輔助執(zhí)行警務活動的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分、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吸食毒品、治安拘留處罰的;
2、被采取過強制措施或重大經(jīng)濟、民事糾紛未了結,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4、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參加邪教組織的骨干分子且頑固不化、或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道德品質(zhì)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6、曾被辭退、開除,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被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7、有公安機關認為不適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其他不適應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優(yōu)先招聘條件
在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
1、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5、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6、擅長寫作和計算機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周末除外)。
(二)報名地點。縣公安局政治處(局機關辦公樓三樓)。聯(lián)系人:趙洋,電話:0839-5209023。
(三)報名要求。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報名時提交《青川縣公安局2019年輔警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退伍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驗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3、有專業(yè)特長或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jīng)核實,取消資格。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組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領取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請于2019年7月22日上午8:30-下午17:30在縣公安局政治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內(nèi)容為法律法規(guī)常識、寫作和時事政治,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地點在縣公安局五樓高清、標清會議室。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者,具體事項由縣公安局政治處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參加了面試的應聘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在面試后3日內(nèi)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共3項,凡其中1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場地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人員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五)成績公布及查詢方式:面試工作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進行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組織實施,按考試總績成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對象。體檢項目與標準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條件以外,其余條件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標準執(zhí)行。
應聘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意見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1次。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公安局政治處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可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1次,遞補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擬招聘人員確定后,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身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5天。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招聘手續(xù)及試用期
(一)招聘手續(xù)。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無問題者,由縣公安局政治處審核后與勞務派遣公司辦理招聘手續(xù)。
被招聘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道、不接受分配的,取消招聘資格。
(二)試用期。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資待遇。按規(guī)定統(tǒng)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試用期滿后,工資按青川縣人民政府核定標準執(zhí)行。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縣公安局將設立招聘監(jiān)督小組,嚴肅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若有違規(guī)違紀,一經(jīng)查實,將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監(jiān)督小組設立在青川縣紀委派駐縣紀委政法委紀檢組籌備組,地址:局機關辦公樓三樓,監(jiān)督電話:0839-5209011,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八、相關事項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diào)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縣公安局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進行公告。
(二)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面試和體能測評前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招聘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九、本公告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39-5209023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