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蘇州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8人簡章
2019年蘇州市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共8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19年蘇州市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蘇州市吳中區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戶籍不限。
6.具備《2019年蘇州市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8.招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職稱等資格均須于2019年7月20日前取得。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于2019年7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9.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按實計算,基準時間為2019年7月20日。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用 “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9:00—14:00。
(2)報名地點:蘇州市吳中區塔韻路178號吳中區人力資源大廈一樓大廳。
2.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攜帶信息填寫完整并加貼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的《蘇州市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報名審核登記表》(附件3)2份,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工作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由工作人員審核。
3.報名材料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作為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注意事項
(1)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崗位開考比例為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3)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留存。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核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4)經資格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的,審核不予通過。審核不通過者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5)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專業知識考試
1.考試形式和內容。報名人數與計劃選聘人數之比大于10:1的崗位,須進行考試;報名人數與計劃選聘人數之比小于等于10:1的崗位,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考試內容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具體形式詳見《準考證》。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準考證發放。
(1)發放時間: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14:00—16:30。
(2)發放地點:蘇州市吳中區塔韻路178號吳中區人力資源大廈一樓大廳。
(3)發放程序:所有需進行專業知識考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準考證》,并繳納考試費100元/人。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3.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考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0: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0: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5.考試成績將在蘇州市吳中區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五、面試
1.面試通知發放。《面試通知書》發放的時間及地點在公布考試成績時具體通知。
2.繳費。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費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面試的內容以考察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為主。具體時間、地點、形式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總成績的計算。如直接進入面試的崗位,總成績為面試成績。總成績相同者則另行安排加試。如增加專業知識考試的崗位,總成績為專業知識考試和面試成績的總和,以百分制計算,其中專業知識考試占30%,面試成績占70%,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6.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隨后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布,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六、體檢和考察(政審)
1.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5289101。
九、本《簡章》由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5253721。
附件1.《2019年蘇州市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崗位簡介表》
附件3.《蘇州市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報名審核登記表》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