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華鎣市公安局招聘臨聘人員24人公告
華鎣市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臨聘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華鎣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臨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人數24名(限男性,此次招聘人員身份性質屬于華鎣市公安局臨聘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18-30周歲(1988年7月10日至2001年7月10日之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符合條件的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
5.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二)禁止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曾在本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辭職不滿1年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優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華鎣市公安局政治處312辦公室(廣華大道一段285號),聯系電話:0826-4863426;
3.報名資料:應聘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2張,華鎣市公安局臨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4.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其竟聘資格。
(二)考試程序
1.考試分為筆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面試;
2.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5%。內容為法律常識、計算機知識、時事政治、公文寫作;
3.心理測試: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4.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35%。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步、立定跳遠、4×10往返跑;
5.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根據考生的筆試及體能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華鎣市公安局根據情況縮減招聘員額。
6.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四)政審
應聘人員體檢合格后,由華鎣市公安局下發政審表,應聘人回戶籍地派出所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華鎣市公安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若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政審、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有關待遇
(一)臨聘人員工資待遇,參照華鎣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二)按照國家規定政策標準購買相應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華鎣市公安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0826-4863423。
華鎣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