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洲市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一、招聘原則及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用人單位簡介詳見招聘單位網站。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發布信息
招聘各環節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22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市委大樓215辦公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要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報名處報名。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考《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認定意見報組織人社部門認定。
考生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紀檢監察全程監督。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內容包括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專業知識。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組織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組織人社部門審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市專用通信局:0731-28680019(咨詢)
市委組織部:0731-28680204(監督)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1-28681082、28681523(監督)
網絡舉報郵箱:zzsjwzrsjjjzjb@163.com
附件:
1.2019年中共株洲市委辦下屬事業單位株洲市專用通信局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招聘政策由中共株洲市委辦人事科負責解釋。
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