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司法局選聘法律助理公告
鹽城市司法局選聘法律助理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司法局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面向律師事務所選聘1名執業律師專職從事法律助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良好,政治素質過硬,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學類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和律師執業證書;
4.在律師事務所執業1年以上,報名需經所在律師事務所同意;
5.具有較強的法律業務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綜合文字能力。
二、選聘程序
(一)報名。有意向者請于2019年7月16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將報名資料報送市司法局備案審查處(市級行政機關鹽馬路辦公區805室)。
聯系人:范海玲,聯系電話:0515-86664805、69185805。
報名資料包括:《報名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執業證書和其他證明個人能力、經歷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近兩年代理的訴訟、仲裁案件數;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期刊上發表過的法學類論文)。
(二)資格審查。市司法局組織對報名資料進行初步審查后,認為符合報名條件的,參加綜合評議。
(三)綜合評議。根據學歷、執業年限、代理的訴訟、仲裁案件、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期刊上發表過的法學類論文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確定擬聘人選。
(五)體檢。擬聘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六)聘用。由市司法局、擬聘法律助理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合作合同,合同期為1年,期滿后視情況決定是否續聘。被聘用人員全日制在市司法局工作,遵守機關工作規定,服從市司法局管理。選聘人員性質、關系仍屬于所在律師事務所,用人關系、社會保障等不變。其他經評議較好,但本次未聘用人員可在以后法律助理選聘中聘用。
三、報酬待遇
法律助理服務費全年每人15萬元人民幣(績效考核另算,具體以合同為準),均作為所在律師事務所的服務費用,由市司法局向律師事務所提供。選聘人員的報酬和社會保障待遇,由其與所在律師事務所另行約定。
鹽城市司法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