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潮州市楓溪區事業單位招聘32人公告
為合理補充我區事業單位人員,更好為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潮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潮府〔2012〕29號)的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事業單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參加招聘單位19個,擬招聘崗位32個。(詳見附件1《潮州市楓溪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5.應聘年齡:18-35周歲(即1983年8月2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間出生);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工作經歷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公開招聘應聘報名截止日。
(二)以下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員。
本條所規定的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應聘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 7月30 日至8月1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由區直各主管單位會同所屬招聘單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潮州市瓷都中學主樓3樓多功能廳。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按照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潮州市楓溪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1份(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2)個人近期紅底大1吋正面免冠彩照2張(其中1張貼報名表上);
(3)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各1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5)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7)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各類證書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其中2019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本次報名不收報名費。
5.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場對應聘人員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者請于2019年8 月14 日到潮州市楓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
(二)組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請考生注意準考證上的指定考試地點。
(4)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潮州市楓溪區管理委員會公眾網()公布。
2.資格復審:按擬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人數或筆試入圍人數少于3人的,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
各招聘單位主管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經復審不符合規定的,不列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潮州市楓溪區管理委員會公眾網()上公布。
3.面試
(1)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計算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三)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擬招聘崗位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名單。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負擔。
(四)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學習或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
(五)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潮州市楓溪區管理委員會公眾網()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經查證不影響聘用的,在潮州市楓溪區管理委員會公眾網()公布同意聘用人員名單,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應聘人員須按通知在約定期限內帶齊證件到潮州市楓溪區人社局辦理報到手續。招聘單位須確認聘用人員檔案到位方可辦理聘用手續,證件材料不齊全者不予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逾期未報到或不簽聘用合同者,視為自動放棄。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本次招聘聘用人員應承諾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服務期滿后方可申請調動。
(七)缺額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選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有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相當崗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特設立舉報電話:0768-6877951 ,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潮州市楓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潮州市楓溪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xls
2:潮州市楓溪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3:潮州市楓溪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聘指南.doc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