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洋河新區招聘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財務人員6人簡章
洋河新區公開招聘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財務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區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財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人數 |
專業條件 |
6 |
財務財會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年齡40周歲以下;
(四)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有較強溝通協調和應變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外露紋身;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
2.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
3.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 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 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 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洋河新區網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7月18日-7月26日(節假日不接受報名),上午9:00-12:00,下午2:30 -6:00。
3.報名地點:宿遷市洋河新區為民服務中心208室,聯系電話:0527-82668006。
4.報名需提供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見附件),可現場填寫,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取得招聘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繳納筆試費用100元/人;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還要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3張。
5.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
6.筆試、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均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筆試(100分):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和專業知識,其中行政職業能力20分,專業知識80分。筆試后,根據應聘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面試階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進入下一階段。
2.面試(100分):面試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面試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放棄。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人員根據面試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若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招聘單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參加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3.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60%+ 面試×40%),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和公示: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2018版)》。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洋河新區政府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經查證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5.聘用:擬聘用人員與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將所聘人員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
6.薪酬待遇:聘用人員待遇擬參照新區普通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結果,需要繼續留用的,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續簽聘用合同,繼續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棄或過期不辦理手續等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