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平涼崆峒區委組織部等單位選調14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區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區為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委直屬機關工委、區委黨史研究室、團區委機關及部分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4名。現就公開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通過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選拔德才兼備、能力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為確保區委部門(單位)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為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委直屬機關工委、區委黨史研究室、團區委機關及部分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14名。其中:
1.區委組織部:擬選調工作人員3名,其中:區委組織部機關選調1名,區委黨員教育中心選調2名;
2.區委宣傳部:擬選調工作人員4名,其中:區委宣傳部機關選調1名,區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選調3名;
3.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擬選調工作人員4名;
4.區委直屬機關工委:擬選調工作人員1名;
5.區委黨史研究室:擬選調工作人員1名;
6.團區委:擬選調工作人員1名。
三、范圍條件
1.選調范圍:
本次選調工作人員范圍為:區屬行政單位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干部(教育、衛健系統工作人員不納入本次選調范圍)。
2.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2)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服從調配,吃苦耐勞,有奉獻精神;
(3)具備工作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等基本條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5)選調對象必須具有3年以上(2016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工作經歷;
(6)身體健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7)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和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省、市、區招錄的各類服務期內項目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23日—7月24日,共2個工作日。須由本人報名,不可代報。
2.報名地點: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
3.所需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2,區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正反面打印,單位黨委、黨組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報名人員“三齡兩歷一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等情況進行審核并蓋章)一份;
(2)身份證、畢業證、其他有關證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一份);
(3)報考公務員崗位的需提供由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身份審核證明材料(《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并加注意見蓋章);
(4)要求有黨員身份和基層黨組織建設、辦公室、人事工作經歷的崗位,需由單位出具本人黨員身份證明和從事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注:若報名人數與所報崗位選調計劃人數未達到3:1比例要求時,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減少選調名額或取消選調職位。取消選調職位的,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五、選調程序
1.資格審查:根據崗位要求和本人提供資料、相關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選調條件者允許參加筆試。
2.筆試測評: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公文寫作等。筆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7月26日持本人身份證前來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3.面試測評: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測評考生。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及儀容儀表等。
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測評方式:回答評委提問。
測評評分辦法:滿分100分,由評委根據應試者綜合表現,現場打分并公布成績。
4.總成績評定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共同確定。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5.考察對象確定:根據總成績,按照選調計劃1:1.5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區門戶網站對考察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并分別征求區紀委監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信訪局對考察對象的意見。
6.組織考察:由區委組織部會同用人單位組成聯合考察小組,采取個別談話、審查檔案和實地調查等方式,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及計劃生育(見附件3,填寫計劃生育審核表,正反面打印)等情況,并撰寫考察材料。
7.確定人選:依照總成績,綜合組織考察情況,按選調計劃確定試用人選(若入圍人選有自愿放棄者則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并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區委組織部負責通知擬選調試用人員到選調單位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
8.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形成試用干部試用期間現實表現材料,對試用合格的,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六、其他事項
1.公開選調工作嚴格遵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2.公開選調工作在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3.為保證公開選調工作的嚴肅性、公開性和透明度,本次選調工作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
聯系電話:0933—8216359(區委組織部)
附 件:
2019年崆峒區區委部門(單位)公開選調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