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中山市氣象局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
2019-07-22 10:24:42
中山市氣象局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中山市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中山市氣象影視宣傳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氣象局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中山市氣象局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 報名時間:2019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2.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 報名地點:中山市西區(qū)升華路6號氣象局5樓503室。
4. 交通路線:乘坐024路公交車到“氣象局”站可到達。
5. 聯(lián)系電話:0760-88616830,聯(lián)系人:曹文博。
6. 投訴電話:0760-88616982(中山市氣象局紀檢組)。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
2.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等政策條件加分的,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5.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
(1)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一份);
(2)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所學專業(yè)名稱及代碼須為附件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9年版)》里的專業(yè)名稱及代碼;
(3)應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或勞動合同等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三項材料至少提供兩項,其中還須在勞動合同或工作證明中注明具有2年以上的播音與主持相關工作經歷。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與彩色照片一致的電子版相片(需將文件名命名為考生姓名);
7.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如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除需提交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交委托書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簽名并在簽名處按指紋)、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部分氣象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4.由中山市氣象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統(tǒng)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市氣象局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和聘用
經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山市氣象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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