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西百色平果縣財政局招聘公告
為解決部分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緊缺問題,做好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以及補助資金發放、服務工作,根據《平果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平政規〔2018〕2號)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平果縣鄉(鎮)財政所惠農資金專管員3名。
二、崗位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合格,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專業為經濟學類、會計與審計類,熟練掌握WORD、EXCLE等辦公軟件;
3、年齡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9年7月11日-1984年7月11日之間出生);
4、能吃苦耐勞,工作認真踏實,責任心強,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5、面試分數達到75分(含75分)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編外聘用人員的。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平政規〔2018〕2號)有關規定執行,實行聘用制,合格者與平果縣財政局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實行動態管理。進行年度考核,對年度工作勝任的、考核達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續聘;對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聘用人員留用察看一年,次年考核結果仍達不到合格等次以上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發生《平果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三)、(四)、(五)項情形之一的,當年考核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資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平政規〔2018〕2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審批、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三)報名地點:平果縣財政局人事黨務辦公室,聯系電話:0776-5835679。
(四)報名材料及要求
1、填寫《平果縣財政局編外聘用人員應聘報名表》。
2、提交材料: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計生證明、轄區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各種技術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
(五)資格審核
由平果縣財政局人事黨務辦對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進行面試。
(六)面試時間及范圍
1、組織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
3、面試時間:待定(以縣財政局人事黨務辦通知為準)。
4、面試地點:平果縣財政局。
5、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經工作人員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考場。
六、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體檢人員,結果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審批與聘用
人員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果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聘用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用人單位每年對聘用對象進行年度考核,并報主管部門備案。聘用期滿,由用人單位按相關程序辦理續聘或解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甚至不合格者,由聘用單位按相關程序辦理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項和要求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條件方可報名。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咨詢電話:0776-5835679(平果縣財政局人事黨務辦)
(報名表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