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鎮原縣融媒體中心招聘1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鎮原縣融媒體中心擬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其中:新聞記者6人,新媒體編輯人員9人。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縣范圍內正式在職教師,縣直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3.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熱愛廣播電視新聞事業,身體健康。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男性32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0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相關專業及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
6.曾因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被立案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縣上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按照審批招聘計劃、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招聘等程序進行。
在縣融媒體中心、縣政府網站、鎮原發布、鎮原縣廣播電視臺、鎮原教育等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公開招聘信息。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得代報。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20至24日。
(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鎮原縣融媒體中心綜合辦公室。
3.報名咨詢電話:0934-7121285 15213816165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紅底彩照4張現場報名。經初步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證件和填寫的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條件逐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于7月25日16:00-18:00統一在縣融媒體中心綜合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統一考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
1.考點設置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填寫的為準。
2.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新聞采編及新媒體相關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2019年7月28日前公布筆試人員成績。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測試。
2019年7月30日進行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2019年8月1日公布招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招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招聘計劃數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委宣傳部、縣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訪調查、個別談話、查看資料等方式進行。
考察時間:2019年8月4日至6日。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報考人員的選聘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組織紀律渙散的;
4.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
5.在網絡上散布謠言或發表不良言論的;
6.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8.經研究確定不能選聘的其它情況。
考察合格人數達不到選聘人數的,從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遞補的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六)招聘
經筆試、面試、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五年內不許調動。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2.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相關招聘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結果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肅工作紀律
對有下列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招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檔案,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聘資格的。
2.招聘人員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未按規定實行回避的。
7.有其他違紀行為的。
(三)建立誠信記錄
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其違紀情況載入本人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參加縣上公開招聘。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委:0934-7136599
咨詢電話:
中共鎮原縣委宣傳部:0934-7121328
鎮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0934-7124917
鎮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34-7121817
鎮原縣融媒體中心:0934-7121285
中共鎮原縣委宣傳部
鎮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鎮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原縣融媒體中心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