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保定定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類人員20人公告
來源:定州市人民政府
2019-07-24 09:49:36
定州市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司法輔助類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善公共服務,促進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司法改革需要,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司法輔助類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招聘名額
此次共招聘司法輔助類人員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均為勞務派遣用工。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品行良好,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
(四)具有定州市戶籍(含長勝園社區在保定集體戶口人員);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莊;
(六)服從崗位分配、調整;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考,不能列為招聘對象:
1. 本人被判處刑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 本人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 本人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 本人和直系親屬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6. 本人和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或團體的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本人未與原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
8、其他不宜報名和聘用的情形。
四、報名及初步資格審查
(一)報名和初步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現場報名,自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9:00—12:00、14:30—17:30。
2、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0312—2589930。
3、報名須知:報名需攜帶本人報名表、戶口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張(藍底),《定州市法院招聘司法輔助類人員報名表》(在定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自行下載打印)一份。
4、報名時復印件裝訂順序:報名表原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報名表由報名人員自行打印填寫并粘貼1寸藍底近期免冠照片、現場提交考試費用現金100元(如因各種原因不能報考者,已支付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5. 初步資格審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和市人民法院共同負責,相關人員審核通過后,由市人社局和市法院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嚴把初審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始終,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資格,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微機操作測試
微機測試詳細安排,請于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登錄定州市就業服務微網查詢。
微機操作測試成績為100分。測試內容為微機速錄(打字)。本次考試為規定內文字內容,考核時間為20分鐘,考試成績為打字錄入速度和準確率的平衡成績,具體說明如下:
1、考核過程出現非考生原因的錯誤提示,請考生及時通知監考人員。
2、按照計算機文字錄入考試系統說明輸入考生姓名和考號。
3、此次考試輸入法為考試機房現安裝輸入法,不得自帶存儲設備、自行安裝其他軟件。
4、得分標準:錯誤率5%以內,錄入速度80字/分,得100分。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成績=(錄入字數-錯誤字數×5)÷錄入時間×1.67(基數),成績取小數點后一位。
微機操作測試成績60分以上者進入筆試。60分以上的人數不足30人時,按成績依次遞補到30人。
(三)制發準考證
通過微機測試的報考人員請及時關注定州市就業服務微網通知,筆試開考前及時到市人社局204室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需經審核蓋章后方可生效參加筆試。
(四)筆試
筆試成績100分。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時事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知識等。成績公示5天,公示期滿后,按微機操作測試和筆試綜合成績排名(微機操作測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1:1.5比例進入面試。
(五)面試
1、面試成績100分。面試采取現場提問并回答問題的方式,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司法輔助工作所應有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由5名外聘考官組成,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時間為每人5分鐘,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綜合計算平均分的辦法確定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
2、最后成績=微機測試和筆試綜合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公示5天,公示期滿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男性第10名、女性第10名如存在最后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微機操作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順序優先錄用)。
(六)體檢
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和市人民法院共同負責,在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依次遞補。
(七)政審
由市人社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填寫《定州市招聘勞務派遣人員政審表》,政審結果報市委組織部備案。政審合格的,列為擬聘用人員。
(八)遞補
如果進入體檢政審程序后,出現不合格人員,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如果出現未報到、培訓不合格、試用期不合格人員,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由市人民法院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相關勞動關系手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第三方中介機構向市人民法院進行派遣。依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正式聘用人員與第三方中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從試用期起算),首簽合同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后,如果用人單位需要,并且經考核合格仍能適應工作且自愿繼續從事該勞務派遣工作的可再續簽3年合同。遇有政策性清退時,無條件解除合同,按政策辦理。在勞動用工過程中,違反《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的,合同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七、相關待遇
工資由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獎三項組成。基本工資:執行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1590元(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基本工資相應調整)。全勤獎100元/月,績效獎100元/月。聘用人員按照省平均工資最低繳費基數繳納“五險一金”,勞務派遣公司(中介機構)個人管理費50元/人/月,以上費用除“五險一金”中需個人繳納的部分外,全部列入財政預算。撥付市人民法院專戶統籌管理,專款專用。
八、特別提醒
1.請報考人員及時保持關注就業服務微網,各種通知會在就業服務微網及時發布。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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