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汕頭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招聘10人公告
來源:龍湖區農業農村局(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9-07-25 10:57:05
2019年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要求,汕頭市龍湖區農業農村局屬下事業單位龍湖區鄉村振興發展中心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汕頭市龍湖區鄉村振興發展中心是龍湖區農業農村局屬下財政補助一類正股級事業單位,承擔貫徹落實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統籌研究和指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規劃、政策,參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發展;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實施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統籌推動農村社會事業、公共服務、農村文化、鄉村治理提供服務;研究和指導開展農村綜合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成區農業農村局(區委農辦)交辦的其他任務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2016年、2017年、2018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按國家及省、市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查詢崗位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2019年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確認清楚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
(二)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汕頭市珠池路29號物產樓4樓龍湖區農業農村局。
(四)報名程序
1、報名登記: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2019年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確認清楚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填寫《2019年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自貼相片)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畢業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同底彩色相片4張;在照片背面及報名表上親筆簽名;
(4)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2016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9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屬政策性加分對象,須在報名期限內提交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填寫《2019年汕頭市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公開招聘獎(加)分申請表》(附件4),并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符合政策性加分的筆試成績加10分。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5)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7)報考龍湖區鄉村振興發展中心聯絡員(崗位代碼:A04)的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村(社區)1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人員,須提供任職年限和繳納社保證明(繳納時間截止至2019年7月);現任龍湖區街道村(社區)兩委干部,按兩委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屬街道黨工委出具任職和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2、受理報名、資料初審:龍湖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受理報名、資料初審工作,對通過資料初審的報考者發放《報名回執》。
3、資格初審和發放準考證:經資格初審符合條件者,由龍湖區農業農村局發放準考證。
(1)發放時間: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發放地點:汕頭市珠池路29號物產樓4樓龍湖區農業農村局。
4、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由報考者本人或家庭成員憑《報名回執》和身份證領取,若由家庭成員代領取的須憑《報名回執》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
(3)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2019年龍湖區鄉村振興專項事業編制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4)本次崗位設置專業代碼請查閱《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均100分。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進場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
2.筆試組織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90分鐘。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筆試成績公布網站、時間: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發布招聘公告網站公布。
6.報考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龍湖區農業農村局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7.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8.龍湖區農業農村局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龍湖區農業農村局將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人數確定:根據汕人社〔2013〕70號文件的規定,面試對象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2.面試對象確定:各崗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同分位人員列入面試。
3.面試對象名單公布時間: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公布。
4.面試前對面試對象的資格審核: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工作由龍湖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布。審核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不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戶口所在區縣計生部門出具的《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村(社區)1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人員,須提供任職年限和繳納社保證明(繳納時間截止至2019年7月);現任龍湖區街道村(社區)兩委干部,按兩委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屬街道黨工委出具任職和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5年服務期的承諾。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面試方式和內容:全部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分析、應變能力與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
7.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計算考試總成績,不列為體檢對象。
(三)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評委組長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總成績(含名次),考試總成績和入圍體檢名單在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標準: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費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
4.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5.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選。
(二)考察
1.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2.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人選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發布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二)聘用: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八、其他事項
(一)遞補。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應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限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6.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汕頭龍湖政府網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九、聯系、監督部門及電話
龍湖區農業農村局
電話:0754-88839094
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754-88483379
汕頭龍湖政府網
網址:http://lh.shantou.gov.cn/
汕頭市龍湖區農業農村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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