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赤峰寧城縣引進100人公告
赤峰市寧城縣2019年縣外在編人才引進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寧城縣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力度,優化人才隊伍,更好地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圍
本公告適用于寧城縣以外地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在職并納入行政或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管理,有意愿到寧城縣工作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人員。
二、引才條件
(一)擬引進人才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業績突出。
2.引進人才需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限額內進行。調入單位必須有空編,引進人才應當具備擬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凡有行業資格準入要求的,須具備資格準入條件。
3.在編在崗并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4.不限戶籍。
5.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6.擬引進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自治區(省)級以上考錄的人員。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
7.擬引進的全額事業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畢業于985(211)高校的,或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或受到盟市黨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報名時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近三年年度考核,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有稱職以下(不含稱職)等次的、全額事業人員有合格以下(不含合格)等次的。
2.試用期未滿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政策規定不符合引人條件的其他情況。
三、引才程序
(一)擬引進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全額事業人員,到中共寧城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政府綜合樓1913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聯系人:石峰;聯系電話:4275565。
(二)報名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全額事業人員,本人須將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及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送至縣委組織部,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資格審核。
(三)審核合格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核,提出初步意見,由縣委組織部提交縣委編委會議定。
四、引進名額
2019年度,擬引進公務員(含參公人員)50名、全額事業人員50名。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負責解釋。
本公告自2019年7月29日起施行。
中共寧城縣委組織部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