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宿遷市級黨群系統事業單位招聘23人簡章
2019年宿遷市級黨群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23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6日9:00—8月12日16:00,筆試時間為2019年8月24日,筆試科目中包含《綜合能力與素質》。歡迎加徐老師微信(chinagwy5)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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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2019年市級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級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3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內容,詳見《市級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8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備案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含加試)、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簡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簡章。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網絡報名。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8月6日9:00—8月12日16:00。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報名人員(以下簡稱考生)在網上報名遇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8月6日9:00—8月12日20:00。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招聘主管部門聯系,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考生對招聘主管部門的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向招聘主管部門提出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2019年8月6日—8月13日每日的9:00—16: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招聘主管部門對考生提出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9年8月6日—8月14日每日的9:00—16:00。
3、繳費確認。考生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繳費時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繳費時間:2019年8月6日9:00—8月15日16:00。
4、注意事項。考生在報名與資格初審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3)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主管部門的資格初審。考生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應在規定時限內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9年8月16日12:00—16:00。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7)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繳費確認后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8月21日—23日。
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分為公共科目和加試科目。公共科目為《綜合能力與素質》。
03崗位、04崗位,加試科目為《計算機與網絡應用》。
06崗位、07崗位、18崗位,加試科目為《寫作》。
本次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9年8月24日。具體時間如下:
上午 9:00—11:30 《綜合能力與素質》
下午14:30—17:00 《計算機與網絡應用》、《寫作》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合格線。考生單科筆試成績均不低于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5、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
(四)報名資格復審
1、成績排名合成。考生排名成績的合成由市委組織部負責。筆試結束后,排名成績按下列規則計算:
(1)筆試無加試科目崗位:排名成績=公共科目成績。
(2)筆試有加試科目崗位:排名成績=公共科目成績×40%+加試科目成績×60%。
2、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根據考生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復審。
3、資格復審。考生報名資格的復審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在面試前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以招聘主管部門通知為準。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簡章、《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條件”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2019年8月31日前,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條件”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其中,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
(3)普通高等學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須在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簡章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門審核。
4、遞補規則。經招聘主管部門現場審查,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簡章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招聘主管部門要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考生無異議的,招聘主管部門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有異議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承認資格復審結果。
5、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完成后,招聘主管部門將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資料報市委組織部備案。擬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遷黨建網(http://www.sqdj.gov.cn/)公布。
6、面試繳費。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五)面試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招聘主管部門發放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1)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或者無領導小組討論。
(2)面試合格線。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總成績合成。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合成規則如下:
總成績=筆試排名成績×50%+面試成績×50%。
(4)體檢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宿遷黨建網公布。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前,考生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者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報名時在職但體檢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名單在宿遷黨建網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參照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標準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含本簡章公布后的辭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個人鑒定材料,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招聘主管部門報送市委組織部,并在宿遷黨建網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排名次序參照體檢人選確定規則)。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根據有關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記入全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簡章發布。本簡章由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中共宿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宿遷市監察委員會、中共宿遷市委宣傳部、中共宿遷市委政法委員會、中共宿遷市委網絡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宿遷市人民檢察院、宿遷市殘疾人聯合會、宿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等招聘主管部門共同發布。
(二)責任分工。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條件、報考資格、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簡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市委組織部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三)政策口徑。專業設置、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專業設置。按《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設置。
2、年齡規定。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8月6日至2001年8月12日期間出生。
3、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指的是2017年8月31日之前參加工作,以此類推。“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合法有效的錄(聘)用審批表、勞動(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中填寫的時間為準。
4、其他事項。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須遵從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除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須在報名前就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各招聘主管部門的政策咨詢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電話:
0527—84368009(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527—84353881(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監督電話:
0527—84359139(宿遷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0527—12380(宿遷市干部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