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清遠市審計和監事服務中心招聘5人公告
來源: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07-30 10:00:19
清遠市審計和監事服務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公告
清遠市審計和監事服務中心為清遠市審計局直屬的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內部審計、推進大數據審計和審計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9年清遠市審計和監事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崗位表》;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二、 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享受所聘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19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
(二)報名地點:清遠市審計局5樓辦公室。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四)報名材料
考生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所在國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有經辦人簽名及聯系電話)、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要保證所填報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提供的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2、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書面證明。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考崗位專業一致。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政治思想等。
2、筆試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包含會計、審計或計算機技術等專業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
3、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三)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五)考試成績公布
1、筆試結束后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在清遠市審計局網站招聘專欄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相關材料報送到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有關說明
(一)“報考要求”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按足年計算,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原所在工作單位有服務年限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凡經發文聘用人員,后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三)本公告由清遠市審計局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3-3363499,監督電話:0763-3368681。
附件:
清遠市審計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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