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考試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統籌平衡、雙向選擇、擇優錄取、安置回避的原則,確保招聘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二、招聘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5名。其中:工程技術人員1名,環境管理專業人員1名,財務專業人員1名、職員2名。具體要求見附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招聘崗位一覽表。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專業相關要求具體見附表。
四、招聘方案公告方式
此方案在株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網、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網站上公告。
五、報考須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7月30日至8月7日(雙休日不報名)。
報名地點: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人事教育科。咨詢電話:0731-28681861(不接受網上報名)
(二)符合招收條件的報名者須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②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三)資格審查
市城管局人事教育科對應聘者報名條件進行初審,對其所提交的原始證件進行審驗。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5:1,未達到報考比例不開考。
六、考試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綜合考核方式,筆試和面試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組織實施,市紀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參與監督。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內容主要是與此次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面試。
(二)面試: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擬錄取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三)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若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四)面試結束后,按報考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折算后專業測試成績高的確定。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并按照相關體檢標準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執行。
(五)組織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聘名單,經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后,按規定程序報城管局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在株洲市城管局網站、及用人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按相關程序辦理錄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