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滁州定遠縣殯儀館招聘3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2019年定遠縣殯儀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主要從事遺體火化工作,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中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專業或具有遺體火化職業資格證、電工職業資格證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等條件;
5、符合公開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招聘公告于7月30日在定遠縣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定遠縣民政局辦公室(地址:定遠縣政務新區民政大廈);咨詢電話:0550—4022612。
3、報名時間: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補報。
4、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5、應聘人員須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份,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張。
6、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7、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8、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9年8月29日至30日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內容?!豆不A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省情和寫作等知識。筆試試卷卷面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上午。具體安排為:
08:30-10:30 《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定遠縣城區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定遠縣政府網站公布。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依次按是否具有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專業、有無遺體火化職業資格證、有無電工職業資格證、學歷由高到低、年齡由小到大的順序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操作規程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合格的,方可列入考察對象。
招聘單位或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復檢僅限一次)。
考察由兩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參照公務員政審相關規定執行,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或考察結束后,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辦法
縣民政局將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定遠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按勞動合同法,由招聘單位和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
五、待遇
縣殯儀館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員工資為3500元/月(不含“五險一金”),聘用后,縣殯儀館按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五險一金”,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繳費比例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辦理,補助和津貼據實發放,聘用人員的工資經費由縣財政保障。
六、紀律與監督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這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嚴格執行回避制、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政策和紀律要求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切實保障招聘工作順利實施。
本公告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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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遠縣民政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