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長治屯留區引進醫療專業人才30人公告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區戰略,經區委研究,決定公開引進緊缺急需醫療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才條件
(一)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屯留籍在外地從事醫療職業的在編在崗人員;其配偶或父母在屯留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從事醫療職業的在編在崗人員;我區急需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從事醫療職業的在編在崗人員(不限戶籍);
在編在崗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4.符合崗位設置的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
(二)專業要求
所需崗位的專業具體詳見《長治市屯留區2019年引進醫療專業技術人才崗位設置表》(附件2),專業設置參照山西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附件3)。
(三)學歷職稱要求
1.區直醫療單位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規培合格證;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康復醫學專業;
(4)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醫學影像學專業(超聲、放射、核磁共振方向)且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
(5)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人員。
符合以上(1)-(5)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2.鄉鎮衛生院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規培合格證;
(7)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主治醫師職稱以上的。
符合以上(6)(7)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四)年齡要求:一般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主治醫師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可放寬至50周歲(1968年8月以后出生)。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人員;
2.在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人員;
3.有不良誠信記錄及不良醫德醫風記錄的人員;
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程序
(一)組織報名
1.申報方式:采用現場申報方式
2.申報地點:長治市屯留區醫療集團人力資源部(農業銀行三樓309室)
3.申報時間:2019年8月12日至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申報要求:申報人員按照申報條件認真填寫《長治市屯留區2019年引進醫療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表》,所填寫的內容要與申報材料一致、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申報資格。
5.資格審查:
本人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復印件)
①身份證、戶口簿;
②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聘任合同;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⑤本人或配偶、父母戶籍證明。
(二)信息查詢
報名人員可于公告發布后通過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tunliu.gov.cn)對整個工作環節進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經再次審核確認相關材料后,在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正式發布,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三)考察考核
由相關單位組成考察組對擬引進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申報人數多于擬引進名額時,由領導組綜合考評基礎學歷、職級職稱、從業年限、專業成果等因素決定考察考核人選。
(四)體檢
考察考核合格人員在領導組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五)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考察考核、體檢等綜合情況,經領導組會議研究通過后,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并通過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舉報。
(六)聘用審批
1.經公示無異議后,引進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否則視為放棄引進資格;
2.聘用后服務期限須滿5年,未滿5年的不得調離長治市屯留區醫療衛生系統。
3.區外在編人員引進后,保留原單位所聘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手續。
4.新引進人員屬于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統一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紀律監督
為確保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1.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嚴格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
2.無論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聘用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咨詢電話:區委組織部 0355-7580568
醫療集團 18635529120
舉報電話: 0355-3012380
本公告由長治市屯留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