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遼寧葫蘆島建昌縣招聘教師120人公告
2019年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和《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葫人社發〔2011〕50號),經建昌縣政府同意,公開招聘鄉村小學教師,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教師120名,其中:小學教師90名,小學音樂教師5名,小學體育教師5名,小學美術教師5名,幼兒教師15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3、身心健康,能夠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業編制身份或公務員身份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允許聘用人員。
(二)崗位條件
崗位條件詳見《2019年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三)戶籍及年齡要求
建昌縣戶籍,戶口確認時間截止到本招聘公告發布之前一日。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者自愿報名,必須本人現場報名。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用人單位每一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減少相應招聘數量。有變化的崗位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9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建昌縣教育局
3、攜帶材料: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畢業證書的真實性以網上查驗為準;戶口簿復印首頁及本人頁),近期同版二寸免冠照片3張,報名費100元。
報名咨詢電話:0429-3608029 7993059 3608028
(二)資格初審
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報考。初審合格者報交材料及《2019年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一張卷,滿分100分)和初中語文、數學(一張卷,滿分100分);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及幼兒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一張卷,滿分100分)和所報考學科知識(一張卷,滿分100分)。
2、筆試分數:總分100分,計算方式為:總分=(教育心理學分數+學科知識分數)×50%。
3、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用人單位招聘數量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者,一并取得面試資格。
1、面試內容:
(1)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講一節語文學科微型課,時間為10分鐘。
(2)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及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除講一節本學科微型課外(時間為10分鐘),還需進行報考崗位的專業特長展示,展示內容如下。小學音樂教師:彈唱;體育教師:體育基本功;美術教師:繪畫;幼兒教師:彈唱、舞蹈。小學音樂、體育及幼兒教師的展示時間為5分鐘,美術教師展示時間為10分鐘。所有展示自帶教具、服裝。
2、面試評委:外聘非本市學科或相關學科教師擔任。
3、面試分數: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其中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及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微型課60分,特長展示40分。
4、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評判,核準后在面試室公布。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對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缺額不再遞補。
(五)錄取辦法
1、筆試、面試按5:5權重計入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由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如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依次參照教育學、專業課成績,如再并列,另行組織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六)資格復審
對筆試、面試成績合格進入體檢者進行資格復審,參加復審的考生需提前準備好本人檔案及報到證,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供的,視為自動棄權。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體檢
筆試、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體檢。體檢項目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對師范院校考生身體方面的相關規定執行,在指定醫院進行,費用自理。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八)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報考人員的現實表現。在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報考資格條件不真實的;
3、拒不服從組織安排的;
4、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其它情況。
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棄權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九)公示、錄取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無異議者予以錄取。
四、其他事項
1、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縣教育局會同編委辦、人社、財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2、在農村學校工作期至少5年(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人才除外)。
五、紀律與監督
1、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考人員確保提供的證件和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出,取消其考試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招聘考試。考生應確保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如通訊方式不暢通,在招考過程中出現失去聯系的情況,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試實行回避制度,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與考生有規定范圍內應當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7710133。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招聘工作。
未盡事宜,由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相關事宜由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電話:0429-3608029 7993059 3608028
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