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文山州委政策研究室選調州委改革發展研究中心人員5人公告
來源:文山州人社網
2019-08-05 09:04:50
中共文山州委政策研究室2019年公開選調州委改革發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充分履行職能,服務好州委決策部署,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文山州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到州委政策研究室管理的州委改革發展研究中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
公開選調崗位為州委改革發展研究中心事業管理崗九級人員5名,專業不限。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群眾公認。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公道正派,事業心責任感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全州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7.須在全州縣級事業單位履職滿3年以上,在鄉鎮事業單位履職滿5年以上。
8.自愿放棄公務員身份且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機關工作人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的。
5.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和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涉及本次公開選調的公告和公示在文山先鋒網、文山政務網、文山人社網(以下簡稱相關網站)同時發布。公開選調期間,請考生主動關注相關網站發布的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自行從相關網站下載《中共文山州委政策研究室2019年公開選調州委改革發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仔細閱讀,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按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報名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到州委政策研究室辦公室(州委州政府辦公區D605室)現場報名。
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1)《中共文山州委政策研究室2019年公開選調州委改革發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崗位要求學歷);(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聘用文件或審批表、與現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身份為公務員的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4)2016年至2018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5)近期白底半寸證件照(電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單位+姓名,僅限jpg格式)。以上報名材料各提供1份,復印件須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復印日期”后加蓋公章,要求內容清晰、印章可辨。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考試不收取任何報名費。
2.報名時間:從2019年8月5日9:00起至2019年8月12日18:00止。
3.資格審核:州委政策研究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并告知其理由。資格審核結束后,在相關網站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進行公布。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由州委政策研究室室務會議研究后作出決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任何階段均可取消選調資格。
4.準考證領取:報考人員于2019年8月15日9:00至8月16日18:00到州委政策研究室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體檢和考察
此次選調工作人員由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組成,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所占權重為40%,面試所占權重為30%,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所占權重為30%(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評分合并計算)。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選調對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不指定命題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9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統一設在文山市,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近三個月內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成績公布:筆試成績排名情況于筆試結束后兩天內在相關網站公布。
2.面試。按照選調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的方式、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相關網站公布。
3.體檢。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4.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結合體檢情況,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階段的人選,若出現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經歷業績評價,滿分為100分,與組織考察同步進行,主要評價報考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程度等,由考察組根據選調對象提供的相關材料,結合考察了解情況,按照經歷業績評價評分標準,進行審核評價和打分。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了解,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擬調動人員名單在原單位和相關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調動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后再作出決定。
在面試、體檢、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調動等階段出現缺額或被取消資格的情況,均順延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選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辦事。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記入誠信檔案。
(四)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五)報考人員應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六)州紀委州監委派駐州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公開選調工作中的問題反映和信訪舉報,并視情況進行處理。
咨詢電話:0876—2122589(州委政策研究室辦公室)
監督電話:0876—2617766(州紀委州監委派駐州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中共文山州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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