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瓊海市消防支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18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瓊海市滅火救援隊伍力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我支隊用人需求和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經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專職消防隊。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士積極投身于消防事業工作,為國家和應急綜合救援事業貢獻力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政治合格,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履行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義務;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應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報名資格及聘用資格: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弄虛作假,偽造資格證件和應聘條件資料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三、相關待遇
1.被征招錄用的合同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須經1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月工資為1500元。正式錄用后,每月工資為2700元-3700元(基本工資1500元、高危補助400元、績效工資0-800元、工齡工資按20元/年遞增、等級工資400元-600元、崗位津貼400元,年終獎勵工資另算,各年度月工資根據市政府最低工資標準同比調整),每月伙食費標準參照瓊海市政府專職隊690元/人執行,每月績效工資參照《瓊海市消防支隊政府專職隊員和消防文員管理規定》考核執行。
2.市消防支隊每月為合同制制政府專職隊員購買“五險一金”(按照瓊海市當地平均標準購買),住房公積金自交部分在工資中扣除;合同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統一配發制式夏冬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享受探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聘用期為一年,表現良好的在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根據崗位需要可繼續留用。
3.根據瓊海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瓊海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若干措施》的文件優待保障當中,入職滿3年的專職隊員可享受與消防救援人員的同等優待政策,在戶口辦理、住房保障和子女入學教育等方面均有優待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瓊海市消防支隊合同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將在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qionghai.hainan.gov.cn/)同時發布。
(二)報名工作
1.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及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5日至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3.報名地點:瓊海市消防支隊(瓊海市銀海開發區龍二路3號城北派出所旁瓊海支隊辦公樓五樓指揮中心)。
聯系人:劉參謀,電話:0898-62912552、15120776686;
郵箱:356746252@qq.com。
4.報名人員必須提供以下材料(網上報名提供電子件發送至郵箱356746252@qq.com):
(1)《瓊海市消防支隊招聘報名表》(附件2,必須粘貼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網上報名人員須附上電子照片,另外審查時應攜帶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考試時須現場校驗原件);
(3)最高學歷畢業證復印件1份(考試時須現場校驗原件);
(4)戶口簿復印件1份(考試時須現場校驗原件);
(5)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各一份(考試時須現場校驗原件)。
5.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錄聘用的全過程。報名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如經查實為虛假內容或資料的,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報名工作結束后,支隊按照不低于1:2比例擇優選擇參加考試人員。未達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業務能力測試三部分,三個項目占綜合成績的權重分別為20%、20%和60%,三項權重分合計為綜合成績。初選入圍者到指定地點統一進行筆試、面試和業務能力測試。(具體地點以瓊海市消防支隊電話通知為準)
1.考試成績確定及公示
以三項考試成績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面試成績相同,須進行追加復試,按復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統分結束后,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不在其他途徑公布。
2.為了保證招聘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招聘全程瓊海市人民政府網公布。若因考生未能關注指定官網公告信息,造成不能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的,或未在指定官網而在其它網站下載錯誤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體檢與政審
考試合格人員統一進行體檢與政審。擬錄用人員體檢合格后,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經體檢或政審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可以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公示,發放聘用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簽訂一次,試用期為1個月。
五、紀律與監督
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通知、規定參加考試、面試、體檢、培訓的報考者,均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情況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咨詢電話:0898—62912552(瓊海市消防支隊)
監督電話:0898—62926426(瓊海市消防支隊紀委)
瓊海市消防支隊(代)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