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日照東港區公益性崗位招聘60人公告
東港區2019年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公告
為認真落實市政府2019年度公益性崗位開發的目標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就業困難人員6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日照市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崗位安置。
1、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被認定為農村貧困人口);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父親或者母親;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6、持有《殘疾人證》人員;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8、特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9、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失業近一年內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連續求職登記三次以上)。
二、報名
根據東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安置計劃以及各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自主選擇合適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持身份證、《日照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登記表》、畢業證(上述材料復印一式3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等相關證件和材料到各用人單位報名,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8月6日—8月16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各用人單位
三、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單位負責報名及初審,并報區人社局審核,確定擬錄用名單,經公示后辦理公益性崗位錄用手續,由各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各用人單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開發計劃數的,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會同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采取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面試合格分數線應在60分以上。如崗位未有符合人員取消此崗位。
四、相關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員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月實發工資為2426.71元(以后每年按規定調整),繳納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五險(個人承擔部分自行負擔)。服務期3年,服務期滿后,根據公益性崗位管理規定不再聘用,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亦不享受經濟補償金等待遇。對被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業務培訓和指導等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
東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