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駐馬店驛城區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36名公告
為有效解決驛城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緊缺的問題,更好地推動全區社會事業的發展,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2019年驛城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
一、招聘數量
本次共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36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資格和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3、品德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遵守用人單位管理制度,服從工作安排;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4、在職在編人員;現在崗、未辭職的編外人事代理人員;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驛城區人社部門具體負責、驛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具體指導、第三方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具體實施,通過公開招聘的形式進行,主要包括信息發布、報名、考試(筆試、面試)、體檢、選崗及公示、簽訂勞動合同六個程序。由區政協、區委宣傳部、區行政服務中心、區信訪局、橡林街道辦事處、區紀委監察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指導和監督。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2019年8月7日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布驛城區政協等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7日-年8月11日。
報考者于2019年8月7日-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期間到驛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市場(中華路與風光路交叉口西北角)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2019年驛城區政協等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報考資格審核
資格審查于報名當天現場進行,由驛城區政府購買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人負責。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崗位要求有全日制教育要求的需提供)、二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底色不限)。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本次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弄虛作假的,查實后按違紀違規行為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3、領取準考證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于2019年8月15日8︰00至18︰00到驛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由驛城區人社部門具體指導、第三方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匯總考試總成績,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2019年8月17日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公布的為準,考試科目統一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按照崗位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生可于8月21日通過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2019年8月22日在驛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市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2.面試。2019年8月24日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并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達不到1︰1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體檢。體檢出現不合格或有棄權人員時,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國人廳發〔2007〕37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選崗及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及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同時組織擬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崗位確定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
(六)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人員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各用人單位工作。
五、崗位待遇
(一)聘用人員待遇分為崗位基本工資、崗位工齡工資和社會保險3部分。第一年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為大專生2200元/月、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400元/月(均含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崗位工齡工資標準從錄取人員在管理服務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每月增加100元的崗位工齡工資。勞務公司應及時為聘用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用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
(三)聘用人員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用人單位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同意,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可以與聘用人員續簽勞動合同。
(四)在驛城區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被驛城區機關事業單位錄取聘用的,工齡連續計算。
(五)聘用人員服務期間,享受職工休息休假和法定節假日所規定的休假休息權利。
(六)聘用人員服務期間,有創業意愿的,可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按照我省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等創業扶持。
(七)驛城區鄉鎮、街道辦事處今后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時,可優先考慮表現優秀的驛城區政府購買服務人員。
六、監督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對聘用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用人單位管理為主,用人單位負責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助用人單位對聘用人員進行考勤和管理,并對聘用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聘用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將有關人員退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15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連續2年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七、其他事項
具體崗位要求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解釋。區委宣傳部融媒體中心擬聘崗位優先錄用新媒體采編、新媒體制作、播音主持、新聞攝影等專業人員。
本實施方案由驛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396- 2920016 2920396
附件:2019年驛城區政協等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