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道縣教師進城考試選調124人
根據縣城學校師資缺額及學科結構的實際情況,經請示縣委、縣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從全縣農村中小學專任教師中公開招考選調部分德才兼備的優秀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為抓好教師進城考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教師進城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林志剛任顧問,陳林靜任組長,胡昌禮、何榮軍任副組長,吳賢富、楊波、楊興明、李保祥、張建民、眭家旺、周祥軍、何碧清、邱友杰、蔣品德、唐勇生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劉明清任辦公室主任,局辦公室、紀監室、人事股、基教股、教科中心等股室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二、招考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三、高中教師招考
(一)招考科目及人數
道縣五中:語文1人、數學3人、英語1人、政治2人、歷史1人、地理2人、物理2人、化學1人、生物1人,合計14人。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1)報考高中教師職位的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工作滿3年的農村初中、小學教師。年齡40歲以上的教師可以放寬到全日制專科畢業,初中教師資格證,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報名參加進城考試
1.近三年來有擅自離崗行為的。
2.受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未滿期的。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4.2017、2018年報考縣城學校,考試入圍自動放棄進入縣城學校的。
(三)其他事項
1.報名:8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在道縣五中報名。
2.報名所需證件、考試方法、錄用辦法由各招考學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義務教育教師招考
(一)招考教師科目及人數
(1)初中教師:語文15人、數學15人、英語10人、政治2人、歷史3人、地理3人、物理2人、化學2人、生物2人、音樂2人、體育2人、美術2人,合計60人。
(2)小學教師:語文20人、數學20人、英語4人、音樂2人、體育2人、美術2人,合計50人。
(二)報考對象
(1)報考縣城初中教師職位的為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工作滿3年的農村初中、小學教師,農村定點村片小教師工作需滿5年。
(2)報考縣城小學職位的為在農村小學工作滿3年的小學教師,農村定點村片小教師工作需滿5年。
(三)報考條件
(1)報考縣城初中、小學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思想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報考縣城初中、小學職位的,要在近3年(2017年上期-2019年上期)全縣期末統一檢測中,所教學科人平均成績至少有1次名列農村學校同年級同科目人平均成績小學前80名,中學前40名;或縣級以上(含縣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兼職教研員;或近3年受縣委、縣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十佳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農村中小學教師。
3.近3年年度考核等級均為稱職及以上的在編在職在崗教師。
4.報考縣城初中各學科的教師需為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初中、小學教師,報考縣城小學各學科教師需為中師及以上學歷的小學教師。
5.所報學科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要求所報學科與近三年來任教學科一致。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報名參加進城考試
1.近三年來有擅自離崗行為的。
2.受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未滿期的。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4.2017、2018年報考縣城學校,考試入圍自動放棄進入縣城學校的。
(四)工作程序
1.報名:8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在教育局大會議室報名。8月23日在道縣教育網、道縣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對報名情況進行公示,同時接受群眾舉報。報名時,帶以下證件:
⑴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近3年考核登記證等證件的原件及由校長簽字蓋學校公章的上述證件的所有復印件(在村片小工作2年及以上現仍在村片小工作的教師及近三年來連續任教學科情況,學校需出具書面證明,校長簽字蓋章);
⑵申請表;
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相片1張,教師本人報名現場攝像;
⑷報名不收費,所需費用從教師繼續教育經費中列支。
2.考試時間及地點:8月24日上午9點至11點在道縣瀟水學校考試,考試時量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3.考試內容:初中各學科,小學語文、數學考試內容為所招科目的相應現行教材內容,英語、音樂、體育、美術為相應學科基礎知識。
4.加分:①在村片小工作2年及以上,現仍在洪塘營、橫嶺、井塘、審章塘、橋頭林場、橋頭鄉、沙田、月巖林場、油湘、青口等片、村小任教的,每工作一年,在總分中加0.5分,最高加分5分;現仍在四馬橋、楊家、下蔣、新車、午田、會潭、柑子園、小甲、樂福堂、唐家等鄉、鎮的片、村小任教的,每工作一年,在總分中加0.4分,最高加分4分;現仍在清塘、久佳、梅花、車頭、壽雁、牛路口、蚣壩、興橋、祥霖鋪、岑江渡、白馬渡、白芒鋪等鄉鎮的片、村小任教的,每工作一年,在總分中加0.3分,最高加分3分。中心小學教師到村片小支教、走教的,不享受加分。
②2016-2018年年度考核每個優加0.2分;縣級嘉獎加0.3分; 省、市、縣級骨干教師分別加1.5分、1分、0.5分;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分別加2分、1.5分、1分;省、市、縣級名師分別2.5分、2分、1.5分;近3年受縣委、縣政府表彰的“十佳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的每人次加0.5分,縣教育局表彰的加0.3分; 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十佳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每次榮譽加1分,市教育局表彰的加0.5分;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人次加2分,省教育廳表彰的加1分;受國家教育部表彰的,每人次加2分。本項最高加分總分不超過3分。
(五)公示
8月25日,在道縣教育網、道縣教育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上公示成績及入選名單。
(六)錄取原則
1.公示無異議后,按此方案所確定的學科和錄取人數錄取。錄取人員的考試成績不能低于60分。
2.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參加進城考試的教師來自同一學校、同一學科的,參加同一類別的考試教師數60人以下的學校(學區)按成績擇優最多錄取2人;教師數60人及以上的學校(學區)按成績擇優最多錄取3人。
3.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以下原則和順序優先錄取:
①現仍在村片小工作的。②改革試點分流的專任教師。③在農村任教時間長的。④學歷層次高的。
4.初中、小學具體到學校的崗位由教育局根據學校的缺編情況制訂,并進行公示。按教育局公布的崗位,選拔入城的教師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自行選擇崗位。
5.選拔進城的教師先試用1年,試用期滿,經局人事股和學校考核合格,再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校工作。
五、紀律要求
1.招考工作在招考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辦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禁打招呼、遞條子,干擾選調工作的正常進行;嚴禁感情用事、草率從事;嚴禁在選調過程中拉關系,搞權錢交易。如參考人員或工作人員存在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相關人員的選調資格,已辦理調動手續的,退回原單位,并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2.從事招考工作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秉公辦事,不得接受招考對象的吃請和禮物禮金,不得泄露工作情況,一經查實,從嚴處理。凡出現違紀行為,一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參考教師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嚴禁在選調過程中弄虛作假、循私舞弊。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調離原單位到偏遠農村缺編學校任教。請人代考等違紀舞弊者,其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今后3年內取消進城考試資格,本年度不評先評優且不得晉級晉職,并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代考者系在職在崗教師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非在職在崗教師的,報公安部門處理。校長提供虛假證明或在虛假證明材料上簽字的,一律就地免職。
4.2019年報考縣城學校,考試入圍自動放棄進入縣城學校的,今后三年不準報名參加進城考試。
5.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教育局人事股。